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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去二級市場
肯定是查不到,他們會告訴你,查過了,二級市場沒有,書店也不敢賣,可能是
地攤貨。地攤是流動的,沒法查。讓你哭笑不得。
君卓說,還有比這個更離譜的。我的書,出版社已經查明瞭盜版廠。出版社
就向當地的執法部門報案,你們絕對想不到,執法部門怎麼回答的?他們說,我
們辦案經費有限,你們如果支援五萬元辦案經費,我們立即去抓人。打這個電話
的時候,我在場。我們的執法部門原來不是在執法,而是在做生意賺錢。既然受
損害者沒法給他們錢,他們自然就向別的人收保護費去了。
談了這麼多,唐小舟也意識到,這事還真是麻煩。
這件事所體現的,恰恰是中國的行政現狀,並非沒有法律,也並非沒有相應
的職能部門,關鍵在於,其職能的底線在哪裡?多頭執法是一個問題,只對上司
負責不對職責負責是另一個問題。有利的時候,大家都去爭去搶去奪,沒有利或
者微利的時候,大家都退都躲。執法權成了一種生意,有人告來了?正好,請提
供辦案經費,正好可以充實小金庫。沒有人告?那更好,隔三岔五去收一收保護
費,正好增加個人的收入。上面過問起來,每個部門都能振振有詞,做了多少事
,取得了多麼輝煌的業績,輝煌的背後,卻是市場亂不堪,亂象生。不僅文
化市場如此,其他市場更甚。
這一現象,唐小舟早就注意到了,也曾積極思考過,甚至有意作過一些研究
調查。比如香港,他們的執法部門只有警察,警察的職權很廣,同時也很窄,對
於所有的違法行為,警察都有調查之責。警察如果沒有把事情做好,有民眾投訴
,立即就要問責。在中國大陸,這一套是不是就不可行?恐怕並非如此。把工商
局的部分執法職能,併入警察局,把技術監督局的部分執法職能併入警察局或者
海關,甚至可以把城管全部併入警察局,在需要的情況下,擴大警種,像增加稅
警、鐵路警一樣,可以考慮增加工商警察,強化網警,同時嚴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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