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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的高低。多少年來,我國人一直在嘀咕“諾貝爾文學獎”,在我看來,諾貝爾文學獎固然是一個全球共享的文學獎,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個叫瑞典的國家頒發的。小說創作,首要的一點是:學會把話說明白,把意思表達清楚,用舞蹈演員練功那樣的毅力,去訓練我們對文字的感覺。二、小說的題材:一般來說,在小說家動筆寫作某一篇小說之前,他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寫下去的題材。所謂選擇“小說的題材”,通俗一點說,就是“我要寫什麼?”再換個角度說,就是“有什麼值得我去寫?”無論是小說,還是其它門類的藝術,在將不可見的思想轉化成具體可見的作品之前,都會面臨著題材的選取這樣的問題。巴爾加斯&;amp;#8226;略薩在他談論小說創作的《中國套盒》一書裡,說過這樣的話:“小說家不選擇題材,是他被題材所選擇。他之所以寫某些事情,是因為某些事情出現在他腦海裡。”這話固然沒錯,一個小說家的生活閱歷、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興趣、他的個人歷史、家庭背景、他與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有這一切都影響著他對於寫作題材的選取。
所以這個看似主動的“選擇題材”的過程,往往是在小說家的潛意識中就完成了。一個小說家,如果他是個優秀的小說家,他會尊重他個人內心的興趣和良知,去選擇他即將要寫的小說的題材,或者說被那些浸潤了他個人思考的題材所選擇。反之,一個平庸的小說家,在選擇題材時,往往更多地關注當時、當地的外部環境的需要。真正優秀的小說作品,是一個帶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動的結晶,它是與小說家對人性的固執的探索分不開的。更主要的是,優秀小說家對於題材的選擇,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帶有個人尊嚴的決定,是對於某些事物他想說、他必須說、他不得不說。而不是審時度勢--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什麼說了聽眾多,什麼說了聽眾少--的結果。唯其如此,“小說”才有可能作為一個強有力的藝術形式繼續存在下去。以列夫&;amp;#8226;托爾斯泰評論一個我以前從沒聽說過的作家維&;amp;#8226;馮&;amp;#8226;波倫茨的話來結束本文:“這部小說(指後者的小說《農民》)不屬於彼,不屬於此,也不屬於第三種,而是真正的藝術作品,其中作者所說的是他所需要說出來的,因為他愛他所說的事物。”三、小說的虛構:有一段時間,我總聽到這樣的話,“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據說這是德國哲學家泰奧多&;amp;#8226;阿多諾的名言。我並不以為這句話說得多麼漂亮。因為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是詩,用寫詩來反對寫詩,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點,而想僅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從地球上拎起來一樣,做作而又無效。人們常說的“現實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飯、睡覺、購物、學習、交際等等,也許還包括看書、看電視、看電影。那麼看書的部分,可能還包括看小說吧。我們可以分析一個看小說的人的心理,他到底為什麼要看小說?那自然因為小說對他構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的夢想,小說可以給他圓上;他的生活過於沉悶,小說可以給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撐;或者他從小說中可以獲得某種道德上的教化,並由此產生共鳴;或者他僅僅是想透過看小說滿足他私下的什麼癖好。總之,小說所描寫的一切,應該與他的現實生活有關,但又不僅僅是他現實生活的如實照搬。小說必須帶給他思考、夢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說的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想給他的現實生活裝上類似翅膀一樣的東西,讓他飛起來。
用一句都市姑娘們的名言說,就是“High”一下。而這樣的翅膀一樣的東西,就是產生於小說對於現實生活的“虛構”。也就是說,小說在現實生活的層面上,又虛構出了另一種生活,或許這可以叫做“小說中的生活”。正是因為“小說的虛構”的存在,小說對於人來說才顯得有了價值。而小說的價值,又使得人的現實生活不要總是顯得那麼沒有價值。――雖然小說是虛構的,但人們讀小說(看書)的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的,是人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說,小說所虛構的一切,及其對人們思想情感的影響,使得人們的現實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和有趣了。奧斯卡&;amp;#8226;王爾德在《謊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說的,“生活模仿藝術,勝過藝術模仿生活”,隱隱約約就是說的這個道理。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說“小說的真實”。誠然,小說的虛構,是小說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說虛構的源泉,卻是某種真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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