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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將領熟悉所屬部隊士兵的情況,士兵能較好地體會將領的意圖。這對奪取戰爭的勝利是十分重要的。
文官參與軍隊管理這種政策卻有兩面性。一方面有利於部隊的穩定和貫徹朝廷的意圖,使部隊真正成為統治階級的工具。另一方面使有軍事才幹的將領受到文官的制約,積極性受到壓抑,甚至導致戰爭的失敗。
作品相關 明朝政府的中央官制
16K小說網 更新時間:2009…3…15 19:07:38 本章字數:17645
明朝政府的中央官制,在洪武初年,仍沿襲漢唐舊制。後來隨著明太祖統治力量的逐步加強,才定出自己的一套新制度。據《明太祖實錄》卷239載,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群臣說:
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這套制度既不是復古也不完全是創新。然而,經過時間的演變,明中期的制度,與初期卻大有差別。
一、三公三孤
明代中樞政務機構初期有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元代僅置三公,未有三孤。惠帝、成祖時,曾一度廢公、孤官,至仁宗時復置。《明會要·職官一》引《弇山集》說:
建文、永樂間,罷公、孤官,仁宗即位,授張輔太師、沐晟太傅、陳懋太保;蹇義進少師、楊士奇進少傅、夏原吉進少保。於是公、孤立官備。
公、孤為皇帝之輔佐官,職位崇高。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四人在宣宗時猶受恩寵。《昭代典則》載明宣宗賜璽書說:
古者,師保之職,論道經邦,不煩以政。少師義、少傅士奇、少保原吉、太子少傅榮,皆祖宗遺老,畀輔朕躬。今黃髮危齒,尚令典煩劇,兼有司之事,非所以優之也。其輟所務,朝夕在朕左右,討論治理,共寧邦家。其勳階爵祿並如故。
自蹇義等以後,公、孤立官無專授,實際上是一種虛銜。中期以後,成為勳戚及文武大臣之加官、贈官。而文臣無生加三公之例,惟死後贈之。萬曆年間,張居正為太師,實掌朝政,這是特例。
二、廢中書設內閣
明代初年,在中央設立中書省,有左右丞相總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事務。隨後,朱元璋又對中央統治機構進行了改革。當時中書省大權掌握在左丞相胡惟庸等人手中。他們作威作福,獨斷專橫,“生殺黜陟”,不向皇帝奏明就直接執行。《明史·太祖紀》載,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朱元璋曾“命奏事毋關白(告知)中書省”。這顯然是裁抑中書省權力的一個措施。但胡惟庸等人卻不知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組織黨羽,在外招集軍馬,並派人勾結倭寇,又向蒙古貴族殘餘勢力稱臣,請兵為外應,陰謀武裝政變。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殺掉了胡惟庸等人,並廢除中書省及丞相制,分中書省及丞相權力歸屬六部,相對提高六部職權和地位,由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明太祖實錄》卷129載:
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誅,上諭文武百官曰:“朕自臨御以來,十有三年矣,中間圖任大臣,期於輔弼,以臻至治。故立中書省以總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統天下之兵政,御史臺以振朝廷之紀綱。豈意奸臣竊持國柄,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奸期之蔽,嘉言結於眾舌,朋比逞於群邪,蠹害政治,謀危社稷賴神發其奸,皆就殄滅。朕欲革去中書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
洪武十三年九月,朱元璋置“四輔官”,以協贊政事,均調四時。《通紀》載:
九月丙午,置四輔官,以耆儒王本、杜佑、襲斆為春官,杜斆、趙民望、吳源為夏官,秋、冬官缺,以本等攝之,位列都督之次。敕以協贊政事,均調四時。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暘時若,驗其稱職與否。
不久廢去四輔官,並於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設內閣於殿廷,以大學士擔任顧問兼秘書的職務。《昭代典則》說:
(洪武)十五年十一月丙午,初置大學士,以禮部尚書劉仲質為華蓋殿大學士,檢討吳伯宗為武英殿大學士,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閣大學士,典籍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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