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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養的。”方天和說,“小時候吃的雞肉都很好,長大了怎麼也找不回。我買遍了市裡所有種類的雞,要麼肥要麼瘦,要麼老要麼軟,不論怎麼宣傳多麼昂貴的雞,沒一個比得上小時候吃的。沒辦法只好自己養了,摸索了幾年,勉強和小時候差不多了。”
黃文斌心想小時候那是八十年代,吃肉都是兩三天才一次,當然什麼都好吃。現在天天吃,一頓還不止一樣,肯定沒那麼香。不過這也說不準,既然是丁詩詩的表姐,指不定也是大戶人家,也許小時候過的就是錦衣玉食頓頓有肉的生活呢。
說起來這雞真不錯,要是能夠大規模養殖的話,肯定能賺錢。不過看看這精心佈置的園林,要是裡面滿地的雞,還到處飄蕩著雞糞味,可真是焚琴煮鶴了。
“表姐這兒的雞最好吃了。”丁詩詩說,“不過我覺得魚更好,特別清甜,一點雜味都沒有。”
“是河裡打來的野生鯽魚,螃蟹是湖裡的好,魚是江河裡的好。”方天和說,“野生鯽魚難得有這麼大的,買回來以後又在清水池裡面養了幾天,不停沖水讓它活動,一點東西都不讓吃,才有這個味道。”
黃文斌也嚐了一口,果然十分好吃,又嫩又滑,進嘴就化,一點渣都沒有。可是鯽魚多刺,吃起來不如雞肉過癮,所以黃文斌還是主攻雞肉。
“看你吃著真香,我是隻能吃一點。”方天和搖搖頭,“有時候真覺得賺那麼多錢有什麼用,吃不過一碗,睡不過七尺。我整天在這裡弄來弄去,都是些阿堵物,還不如表妹你,還開了個包子鋪,算是幹了點實事。”
做實業的不如做地產的,做地產的不如做金融的,唯一比做金融還高的,那就只能去當官了。方天和現在做金融,那是比實業高兩個層次啊!這等於是d罩杯感嘆胸部太大跑步不方便衣服不好配,還是平胸妹子好。
“我那也是瞎胡鬧,全靠我爸的關係才能做起來的。”丁詩詩說,“還是小黃厲害,不知怎麼弄到一批三十年陳酒,立即就變成了千萬富翁。你知道他那些茅臺賣了多少錢嗎?一百萬!是一瓶一百萬啊!”
“我聽說了。”方天和說,“對了,有個叫鄧高的你們認識不認識,他在我這兒借了兩百萬,聽說要去買你們一個什麼酒。”
“原來鄧高的錢是表姐你這裡來的啊!”丁詩詩恍然大悟。
“那傢伙挺有錢的,不過藏得很隱秘,一時半會拿不出來。”方天和說,“跟我臨時拆借了兩百萬,要得很急,一天的利息就是5萬塊呢。他究竟買的什麼酒啊,這麼重要,日息2。5%也借。”
“他買了虎山大麴。”丁詩詩把鄧高和鄧飛兩兄弟的事情說了。
“原來是這樣。”方天和沉吟半響,“真是可惜,我還以為有什麼機會呢。”
第72章 . 方天和
“機會?表姐你想幹什麼?”丁詩詩問。
“也沒什麼。”方天和說,“鄧高在外面是給人做人頭戶的。有些人不方便自己拿著股票房產什麼的,就要找個人來代持。鄧高在這方面算是信譽超卓,不過前一段時間他忽然停了所有生意跑回老家,很多人都在傳他是吞了別人的一筆資產所以跑路了。前兩天他忽然跑過來借錢,我還想著是不是他的資金週轉出了什麼問題,說不定能逼出真相。”
“逼出真相又怎麼樣?”丁詩詩還是不懂。
“傳說他吞了的是一件古董,價值上億。要是能逼出真相,我當然是找機會自己吞了啊。”方天和說得理所當然,“價值上億的古董啊!我家有幾件,可那是要傳給我弟弟的,我能看能摸卻不能擁有,世界上還有更悲慘的事情嗎?”
當然有了,比如看著自己父親生病卻沒錢治療什麼的。黃文斌深切的感覺到自己和麵前這兩人之間的階級差別。雖然吃著一樣的飯菜,呼吸著一樣的空氣,可他們是完全不同的。黃文斌有機會賺一億,已經覺得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標。可是在方天和口中,那不過是家裡要傳給男丁的某件古董而已。
“表姐,你不喜歡古董的吧?”丁詩詩說。
“我是不喜歡啊,可不妨礙我想要。”方天和說,“佔有慾和喜歡是完全兩回事,就好像金錢,權勢和男人一樣。”
“話說鄧高那樣吞了人家的東西,那人就這麼算了?”丁詩詩問,“不會這麼寬容的吧?要不然人頭戶早就把代持的東西吞光了。那人會找人來搶回去吧。”
“當然不會就這麼算了,”方天和說,“吞了人家的東西,隨時橫死街頭也不奇怪。不過也許真正的所有人倒黴了呢,所以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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