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2/4 頁)
生警覺。這才不致為怪蟲所襲。
這地方的怪蟲分為兩類:
一種是飛的。
一種是爬的。
飛的在外面。
廟外。
它們在晚間飛翔,倏忽難測,形狀似透明乳白的蝙蝠。
不過我得提醒你們,它們可是會吸血的,而且,善於攻襲人的眼睛,而且行動非常迅速。
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它們是受人所驅使的,能集體行動,進退一致。
聽說連“火上飄”孫譁也聽過它們的虧,他在頸上給噬了一口,幸好它應變得快,否則已成怪蟲果腹之物。
但不管怎麼說,飛在外邊的還比較好應付。
在洞裡的怪物真的是大蟲。
它們的形狀大的像老虎一般,小的如犬,但幸好不躍不跳,只能蠕動,也就是說,動作不快,大多數只能爬鑽,翻前滾退。
它們常潛伏在坑內、洞裡各孔穴裡,甚至鑽入土中、埋身泥裡,忽然之間,它們就會鑽出來、冒起來突襲。
我說過:它們的行動的確很緩慢,可是它們都躲在黑暗裡,這兒到處都是溼坑爛泥,洞穴坑孔無所不在,的確也防不勝防。
它們的唾液像蛛網一樣,可以黏住你,任有多大本領,都掙脫不得,甚至連兵刃也難以割斷,給它們罩住了、黏住了,只有等死一途。
我是說過,它們動手的確緩慢,通常都匍匐滾移,但它們一旦聞到人類氣息——尤其是血腥味的時候——它們的動作就會變得特別快速,而且還是空群而出,一擁而上,在黑暗中,尤其不熟悉環境的,縱有絕世功夫,也用不上,只有等死一途。
怎麼謝我?我們現在是在同一條路上,我的同黨——雖然我們志不同道也不合,但現在畢竟已電同一目標、一同應敵——一一都困在這裡,我當然不希望你們死——至少別死得這麼快。一個人在這裡單打獨鬥滋味可不好受。
我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才告訴你們這些,所以不必謝我。
王飛已領教過這毒蟲的滋味了吧?哦,我也差點兒為這“沙沙滾”吃了大虧。為什麼叫“沙沙滾”?那也沒別的意思,因為它們在移動的時候,通常都在翻滾躡蠕,在地上發出沙沙之聲而已。
在天上飛會吸血的那些,我們就叫“突突獸”,也沒有特別的意思,只是它在上我們在下,要是一不留神,給它吸乾了血,也沒有辦法。只好自己留神了。它們飛行的時候“突突”有聲,我們就以此命名。
大捕頭問如何提防最好?它們都怕火光。不錯,猜對了。
它們一旦攫住了人,先用唾液黏縛著,捆起來讓活人動彈不得,由它們吃齧肉骨,最後就老實不客氣的吸血的吸血、吮髓的吮髓,所以連五臟六腑、腦子血髓全吸個清光,所以,我們就利用這點,把礦工、鄉兵,乃至高官派來的走狗、武林貪婪之輩,全都制住了,或者殺了,那些會飛的“突突獸”和潛伏的“沙沙滾”,自然就會來“處置”這些“屍首”或“活人”,省了我們許多功夫,而且,也可以取得極有效果的驚嚇作用。
它們在吃人肉吸精血之後,還時常會仰天長嘯,發出似山魈、猿獠般的呼哨,山下的人聽去,好像山上滿布鬼魅,洞裡全是魔怪,更有驚嚇效果。你們山下聽到的鬼叫,大抵都是它們飽食後發出了魘足的獸嚎。
大捕頭認為我們殘忍?坦白說,我也認為是。
我開始也反對這麼做。
不過我有三點要澄清的:
一,我們殺的人,絕大部分都是貪婪之徒。他們進來這兒的目的,本來就是奪寶,如果有誰跟他們爭,他們也一樣會不惜把人殺光了揚長而去。我們如果不殺他們,他們也一樣會殺我們。弱肉強食,物競天擇,我們只是黑吃黑。
二,我們本來只打算殺一兩個人,嚇走其他的。但死人反而引來蒼蠅一般討厭的尋寶人。我們只好多殺一些,好嚇走其他的。沒想到,來了更多的人,有的人認為人死的愈多寶才愈貴重,有的人卻是為死了的人報仇的。我們也沒有辦法,只有殺光了再說。
三,坦白說,我們六個人中:孫譁、金鐘罩、鐵布衫、拓跋玉鳳、韋高青,還有我,我和孫譁算是下手最少。“火上飄”孫譁是整件事的策劃人,他不太用親自下手,反而縱控局勢較力。我是負責上下山打探情勢的,在廟裡、洞中時候較少。我不是為自己開脫。你是四大名捕之首,如果認為我犯了殺人罪,那我的確是殺了,殺一個也是殺,殺一百人也是殺。我不推諉。只不過,我們組成了這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