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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看成一回事,反而一定意義上當著光榮,而到了大混混的級別,那就更令人頭痛,因為他有很多小弟嘛,他要真下定決心玩弄某個小幹部,隨隨便便能把人弄得欲仙欲死。
就不說以後的事,眼下寧瘋子如果一上前抓捕四毛那幫人,那四毛鐵定當場跟寧瘋子他們開打,然後逃回縣裡,你拿他們乍地?請求縣裡的民警去抓捕他們?嫌丟人還不夠嗎?
在八三年嚴打時,縣的幾個大混混被抓時,都是幾十個民警加武警一起行動,追到或突然抓捕時都是十幾個大漢一起撲上去抓的,一個兩個的誰敢上?
大混混跟普通人的區別之一就是,他們都長著一顆豹子膽,一般身手都可以,而會打架的,其實膽量佔了一大半成分,身手力氣什麼的反而不是那麼重要。因為街頭鬥毆,真的跟拳臺是兩碼事。
就因為陳雨城比較懂這裡面的道道,所以笑了笑道:“如果四毛他們明天真來找我,那我就先幫你們拔了他們的毛,再把他們打得比死狗都不如然後你們再上這樣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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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槍擊事件(下)
更新時間:20111254:27:54本章字數:6890
混混最怕什麼?混混其實最怕的就是他們那張兇皮被剝光,名頭被踩死,就說新一代的混混們要出頭,不管他們先前跟暴力機關有沒有關係後臺,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老混混慘慘地修理一頓,修理成功後,他們也就差不多可以出頭了
這種道理看上去太簡單,太不可思議,但這還就是混混尤其是大混混們的致命罩們就跟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類似,他們是成名因為兇狠,敗也是因兇狠,只不過後一個兇狠,是別人比他更兇狠,把他們踩死並藉助了他們的肩膀。混混如果沒了兇名,也自然地當不成混混,尤其是有名的混混,如果有哪個有名的混混,被人狠狠地踩過之後,還癩皮狗一樣出來混,那肯定被人恥笑。
另外一點也非常重要,那就是人體其實是很脆弱的,一次比較嚴重的傷病,足以讓老虎也成病貓,醫院的醫治,對傷病一般能治好百分之五十,就是不錯的技術,當然表面上看起來是好了,能走能吃的,可實際呢,就不好說了
這就是一些混混被打之後,想東山再起,卻最終沒有了音訊的根本原因,因為他沒了身體,像半個殘廢人一樣,你說他一個殘疾人怎麼混,在體育界,傷病更是像毒藥一樣,不斷地毀滅世界級的運動員。
脆弱的人體,脆弱的人類現實就是那麼冰冷的。
只是生活又這麼的瘋狂。
可能陳雨城也沒想到,寧瘋子真的不太懂這裡面的道道,雖然他是當警察的,可惜他不是那種眼光毒辣的老警察,也不是每個人都明白那些看似簡單的道理的,所以此時的寧瘋子,對縣裡的大混混真的微微有些畏怕,雖然表面上他不會露出來。
“小城,你不是跟我開玩笑吧?就衝著你叫我一聲寧叔的份上,我也得提醒你,講大話不好,真的不好!”
啪!地一聲,一隻酒瓶的蓋子被拇指頂得飛到空中,如水般的烈酒細水般地慢慢注入寧瘋子的酒杯之中,然後是鄭盛中的杯子。
咚!酒瓶被重重頓在桌上,然後一隻如刀般的肉掌一閃劃過過了幾秒之後,才看到那上半截從酒瓶之上傾斜,最後落到地上摔的粉碎。
飯店的小間中靜得可怕。
當陳雨城再一腳下去,把一條硬木長凳,乾淨利落地劈成兩斷的時候,寧瘋子與鄭盛中的嘴巴張成大大“O”形。
“寧叔,你們明天幫不幫?”陳雨城眼盯著寧瘋了問。
“幫,為什麼不幫!”震驚過後,寧瘋子終於清醒過來地大叫。
第二天,幾個縣城來的青年,大步地走向糧管站前坡邊的一個小貨蓬,其中一人還帶了把獵槍,其他人不是菜刀就是板凳就地取材啊。
因為少有混混出門在外也帶著鐵棍砍刀的,如果帶,那就是很二B。
只見青石街的那條街上,人們遠遠地看著,然後沒有臺詞,當那個拿著獵槍的青年在找那隻大狗的時候,大狗突然地從貨蓬中衝了出去。
砰!槍響了,貨蓬的側面,立即多了幾個鉛子彈孔,但狗連毛都沒傷到一根,因為它不但快如一道黑煙,而且走的是S形路線,玩過槍的都知道,不要以為拿著一把就可以打中近距離目標,碰到靈活高速運動中的目標之時,不是高手根本就瞄不準,開槍的時機也不好把握。
所以一般街頭槍戰,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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