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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他下手真夠狠的,我都說我是文職了,他也殺。”
“宋世傑,來幫我一把”醫生繼續在牆上呻吟。
如果楚歡聽到這個名字,估計又會大加嘲笑。
“我猜他知道我們沒死。”宋世傑站起來,胸腹上的血窟窿竟然在極其神奇的自我癒合,血流停止,傷口合攏。
“哼。”仰天躺著,死不瞑目的巴頓冷冷哼了聲,由於喉嚨上開了個大洞,聲音很嘶啞,勉強聽得清:“我要找他再打一場!”
“按照實力對比來分析,大概十個你,能和他打成平手。”宋世傑整理自己的衣服。
“如果我完成進化”巴頓嘀咕,用手把自己被刺穿的喉嚨合在一起,皮肉沾連在一起,慢慢癒合。
同樣被刺穿喉嚨的美杜莎,也弄好了傷口,緩緩站起。
巴頓嘲諷的眼神看向美杜莎:“怎麼樣,我說他靠不住吧。”
美杜莎不發一言。
“說起來,達芬奇帶他去實驗室了。”宋世傑忽然說。
糟了!
幾個人同時露出駭然表情。
“誰來幫我一把”被釘在牆上的醫生繼續哀嚎。
第二十章 生命實驗室 '本章字數:2990 最新更新時間:2010…05…20 18:00:00。0'
“你叫什麼名字?”
“達芬奇。”
“又是這種名字?你們這些傢伙,打算把歷史上那些著名人物都噁心死麼?”
“是有來源的,我是個藝術家,我曾經”
“閉嘴,還有多久才到?”楚歡冷聲問,已經開車走了半個小時,但眼前這些馬路,看起來卻是似曾相識的樣子。
阿布扎布是個沒傳承的純現代工業堆壘起來的城市,沒有任何特色,到處都是高聳入雲的大廈和人造的綠色,在這種地方無論住多久,都不會有歸屬感。
楚歡擁有從來都不會迷路物超卓記憶力,在阿布扎比轉了半個小時,也覺得有點找不到北。
“就快到了,別急。”達芬奇說。
於是,又過了半小時,楚歡已經確定達芬奇在帶著自己兜圈子,雖然並沒有見到過熟悉的建築物,不會往左往左再往左這樣的行進方式,難道不是個圈?
噗!
一聲響。
達芬奇無辜的忘著自己大腿上扎著的通神之刃,再看看楚歡,迷茫了幾秒,表情才開始扭曲。
“你再繞一下試試?”楚歡冷森森的說,“再有十分鐘,如果見不到你們的實驗室,我就割掉你的腦袋,不知道割掉了腦袋,你們這些怪物能不能活命。”
達芬奇立即閉嘴,連額角疼出來的冷汗都不敢擦,一腳油門踩下去,汽車立即以比剛才快上一倍的速度,往某個方向急馳去。
楚歡冷笑,抬手把無雙刃從達芬奇腿上拔了下來,咕嚕咕嚕,血往外湧。
但沒過一分鐘,那傷口就彷彿是有自我意識一樣,緩緩閉合在一起,肌肉勾連,抽絲相接,用肉眼可見的速度收攏傷口,這是一種絕對不屬於人類的身體功能,只能用詭異來形容。
簡直就是像小強一樣強悍的生命體。
楚歡對此並不覺得訝異,在鬼神版的香港,無論是死兵人還是使徒,都有不似人類的體能和自愈能力,如果說比他們還要先進的型號??可以號稱真正第三種人的人偶們,會在乎這種小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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