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4/4 頁)
人來到警察局而已。
章馨,銅鑼灣,沈娉婷,外婆。這一切到底是誰的局?
“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是自己承認了殺人罪,那麼我們會考慮向法官求情,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從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警察似乎在循循善誘著,想要向晚晴說出殺人事實。
向晚晴冷冷的看著他們,“你們警察就是這麼辦理冤假錯案的是嗎?”她的目光不善,因為眼前這個警察肯定不是什麼好人。
那位逼問的警察面露兇光,他瞪著向晚晴說道,“來了這裡,你還以為你自己是官夫人嗎?做夢,我告訴你,在警局,爺就是法!你要是不認罪,老子有的是辦法讓你認罪!”
警局裡有一種辦法叫做輪番轟炸的,就是二十四小時,不給你吃也不給你喝,就是一直逼問著這件事情,給你造成心理壓力,也同時是一種暗示,就是暗示你要是認罪了,就不用這麼受苦了,只要認罪了。
但是這種做法是極其不人性的,要是意志力薄弱的人一定挺不過去。
從早上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向晚晴一直再被逼問著,她始終保持著一個姿勢,背挺直,雙手放在膝蓋上,臉部微微的放鬆,只是如常的望著那幾個警察。她看著那幾個警察在她面前發火,扔本子,朝她大喊,她還看到他們的嘴巴不斷的在蠕動著,只是她就是好像什麼也沒聽見一樣,就只是這麼筆直的坐著。
一個早上,一個下午,一個晚上。
她坐直了身體,就算是僵硬了,她也一動不動。就這麼坐著,聽著,也不說話。
祁慕言在晚上八點終於接到了凱迪文,蘇珊。
“慕言,相信我,我一定會讓你太太回來的。”蘇珊比祁慕言年紀大很多,法學系,他們是源自同一個老師,嚴格的來說他們是同門師姐第。
“蘇珊,晚晴交給你了。”
等到凱迪文到警察局的時候,她看到向晚晴的時候,驚呼一聲,“我的天哪!”
她甚至覺得自己太殘忍了,為什麼會晚來這麼久?
她看到的是怎麼樣的一個姑娘啊?面上血色全無,可是依舊掛著淡淡的笑,放在膝蓋上的手甚至因為長時間的久坐,血脈不通有點暗暗的發紫。
“我作為我當事人的律師,有權狀告你們警察局逼迫我當事人認罪!”她憤怒的朝他們拍照,留下了現場髒亂的罪證。
“你他媽的哪裡來的女人,你以為一副洋腔就可以當洋鬼子了?爺今天還不信治不了你!”那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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