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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說不能只陷於解決當前問題之中,應該把當前和長遠結合起來,研究制訂發展規劃,使企業能夠有計劃地發展下去。
14…1借屍還魂攻戰計 無用亦能糊弄人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出處】
元?嶽伯川《鐵柺李?楔子》:“嶽壽,誰想你渾家將你屍骸燒化了,我如今著你借屍還魂,屍骸是小李屠,魂靈是嶽壽。”
【按語】
換代之際,紛立亡國之後者,固借屍還境之意也。凡?切寄兵權於人,而代其攻寧者,皆此用也。
【釋義】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語出《易經》.蒙》卦。蒙,八卦名。本紛是異卦相疊(下坎上艮)。本卦上卦為艮為山,下卦為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草木叢生,故說“蒙”。這是蒙卦卦象。這裡“童蒙”是指幼稚無知、求師教誨的兒童。此句意為不是我求助於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於我了。
三十六計中的借屍還魂是指:凡是自身能有所作為的人,往往難以駕馭和控制,因而不能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所作為的人,往往需要依賴別人求得生存和發展,因而就有可能為我所用。將自身不能有作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這其中的道理,正與幼稚矇昧之人需要求助於足智多謀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謀的人需要求助於幼稚矇昧的人一樣。
【計名探源】
原意是說已經死亡的東西,又藉助某種形式得以復活,用在軍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沒有作為的勢力來達到我方目的的策略。
秦戰爭中往往有這類情況,對雙方都有用的勢力.往往難以駕馭,很難加以利用。而沒有什麼作為的勢力,往往要尋求靠山。這個時候,利用和控制這部分勢力,往往可以達到敢勝的目的。
秦朝實行暴政,天下百姓“欲為亂者,十室有五。”大家都有反秦的願望,但是如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也就難成大事。秦二世元年,陳勝、吳廣被徵發到漁陽戍邊。當這些戌卒走到大澤鄉時,連降大雨,道路被水淹沒,眼看無法按時到達漁陽了。秦朝法律規定,凡是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戌卒,一律處斬。陳勝、吳廣知道,即使到達漁陽,也會誤期被殺,不如一拼,尋求一條活路。他們知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這種思想,正是舉兵起義的大好時機。
陳勝又想到,自己地位低下,恐怕沒有號召力。當時有兩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一個是秦始皇的大兒子扶蘇,溫良賢明,已被陰險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殺害,老百姓卻不知情,另一個是楚將項燕,功勳卓著,愛護將士,威望極高,在秦滅六國之後不知去向。於是陳勝,公開打出他們的旗號,以期能夠得到大家擁護。他們還利用當時人們的迷信心理,巧妙地作了其它安排。有一天,士兵做飯時,在魚腹中發現一塊絲帛,上寫“陳勝王”(這個王字是稱王的意思),士兵大驚,暗中傳開。吳廣又趁夜深人靜之時,在曠野荒廟中學狐狸叫,士兵們還隱隱約約地聽到空中有“大楚興,陳勝王”的口號。他們以為陳勝不是一般的人,肯定是“天意”讓他來領導大家的。陳勝、吳廣見時機已到,率領戍卒殺死朝廷派來的將尉。陳勝登高一呼.揭竿而起。他說:我們反正活不成了,不如和他們拼個你死我活,就是死,也要死出個樣兒來。於是,陳勝自號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佔大澤鄉,天下雲集響應,節節勝利,所向披靡。後來,部下擁立陳勝為王,國號“張楚”。
【案例典故】
計名“借屍還魂”可能源於一個關於“八仙”之一的鐵柺李得道成仙的傳說
相傳鐵柺李原名李玄,曾遇太上老君得道。一次,其魂魄離開軀體,飄飄然遊玩於三山五嶽之間。臨行前,他囑咐徒弟看護好遺體,但李玄魂魄四處遊山玩水,流連忘返。徒弟們等待久了,見師傅的遺體老是僵在那裡,總也活不過來,便誤以為他已經死去,就將其火化了。待李玄神遊歸來時,已不見了自己的軀體,魂魄無所歸依。恰好當時附近路旁有一餓死的乞丐,屍體還算新鮮,李玄於慌忙之中,便將自己的靈魂附在了這具乞丐屍體之上。借屍還魂後的李玄,與原來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頭垢面,坦腹露胸,並跛一足。為支撐身體行走,李玄對著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杆噴了一口仙水,竹竿立即變為鐵杖,借屍還魂後的李玄也因此被稱為鐵柺李,而原來的名字卻反被人忘卻了。
鐵柺李借屍還魂的故事還見於元代嶽伯川所寫雜劇《呂洞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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