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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鄒家在交趾的棉田外,立了一塊碑文,若敢殺我漢人一名,必屠一百土人性命。前番還有土人敢犯,可是我等請了王室官員去屠了數百人在棉田外擺成京觀,嚇得那些土人不敢再來了,哈哈哈”公孫璐雲淡風輕的說完,然後朗聲大笑。
“數百人堆成的京觀,你們啊,那是沒有看到,當時我站在棉田外看著腿直髮軟。可是一想到,我漢家兒女竟白白的被這些豕髭般的土人取了性命,便覺得只擺這一個京觀,著實便宜那些土人了!”
“爾等要錢有錢,要人有人,為何不去交趾買了棉田種棉。侷限在一個宋境之內為了幾塊地毯大打出手,不覺得臉紅嗎?”公孫璐嘴角露出譏笑。
商會的商家們聽到公孫璐說完,不覺低下了頭。
“一塊地毯織好,歷時月旬之久,若要高檔的黃金地毯,需歷時數月甚至經年。可是售價卻比以前下降了快一半左右!某不知,你們爭來爭去的,這錢賺到手裡沒有?”
“願意隨我鄒家一起做棉布生意的,請簽了這份合約,如果不願意的,只管去做你的地毯和絲綢,某絕不阻攔。”公孫璐說著從身旁的跟班手中取出數份合約分發到眾人手中。
“棉絮竟是禁止銷售到草原各族?”行商們大吃一驚紛紛發問。
“地毯並非必需品,所以賣到草原各族賺他們的銀子這無可厚非。可是棉絮若賣過去,他們塞到衣物裡便可以禦寒,難道要他們穿著咱們大宋朝產的棉衣來打咱們嗎?”
“凡是咱們商會的人,禁止賣棉絮到草原,若是發現商會外面的人膽敢私自販賣,允許你們利用任何手段對他們進行打擊。”公孫璐陰測測地說道。
PS:
棉製品:棉布做成的衣料在我國普及,是明朝的事情,當時老朱強令全國改良田為棉田,損害廣大農民們的利益這才把棉布推廣到了全國。明代之前說的布,全部是指的麻布,而不是棉布。棉花也是明朝以後開始在全國普及的!在宋代,這個叫絮,只有王公大臣們依靠皇帝賞賜才一年供給幾斤。老百姓很難在市面上買到,價格非常的高。
本文布區價格來源,參考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價研究》。
作者說,一世太短,想在書裡多活幾世。不瘋魔,不成活,順則人,逆則仙。——《逆水求仙》書號:2886827作者:我的溫柔碎滿地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新的中華總商會
諸位商號首腦聽到公孫璐的一番話都陷入了思量,腦子裡不停的在盤算著利潤。
交趾地賤至極,居然一頃只需要十貫,一畝地只需要一百文,若是買了回來大量種植甘蔗和棉,利潤巨大這是自然不必說的。在宋境內一畝地現在則是需要三百文到兩貫不等,而且由於棉易生蟲害,種植棉還沒有種植糧食賺錢。何去何從?自然有分曉。
公孫璐看了這些商賈一眼,嘴角勾起一絲笑容,小女郎曾說過,商人重利,若有厚利許之敢做殺頭的營生。棉絮利潤如此之大,不愁那些商賈不去做。
“我做了!”一個韓姓商賈將合約塞進了自己皮包中,準備拿回去簽字和畫押。他乃是韓琦家的庶子,主管各個商號的運營。
有這一個開頭,立刻有商賈願意簽約和畫押。這一部分都是和各個相公同姓的,乃是相公府的親屬或是庶子們,手中握有商號的決策權。
有一部分人不能拿定主意需要回去和自己上頭的人去說的,這些則是那些相公或是知州們僱傭的大掌櫃,他們只有經營權而無決策。
也有一些害怕承擔風險只想做地毯和絲綢生意的則是一些小商號,他們因為沒有後臺不敢參與這樣的大生意,公孫璐爭取的則是那些相公們的下屬商號。
他看了一眼願意跟著鄒家做棉織品生意地商賈足足十幾家,這些人一旦加入,實則上則是等於是各個相公,經略使、轉運使、知州們等人加入,他們會迅速形成一個壟斷,可以完全控制棉布的市場價格。
他跳上壓縮棉包,大聲道:“凡是願意跟著鄒家做棉絮生意的。請看清合約中幾條規則。棉布價格的每一次浮動必須透過商會來定,商會成員不得隨意提高價格和壓低價格。商會成員更不得以次充好,擾亂市場秩序,”
如此幾條的條款說了下來,聽得那些商會成員紛紛點頭,交頭接耳,最後大家都同意按照條款進行以後的合作。
有錢大家賺,那些胡亂降價的,屬於害群之馬,這樣的人留在商會里只會損害大家的利益。所以眾位商賈都痛恨這樣的商賈。如今既然鄒家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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