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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冷冷說道:“如果我真是兇手,一定就有別的辦法殺人,怎麼可能表現得這麼明顯?你們以為這場任務是給你們送福利的嗎?”
貴婦人尷尬地笑了一聲,道:“你別生氣啊,我也只是提出問題來而已,只有大家說開了才不會互相猜忌不是嗎?”
秦年聳了聳肩,沒再說話。
貴婦人又轉移了話題:“那就先別說這個了,現在還有一件同樣重要的事情我們必須馬上商量好。”
小男孩雙手搭在桌子上,腦袋歪在手背上面,問道:“什麼事啊?”
貴婦人挑眉:“你們都不餓嗎?竟然沒人發現這裡沒有食物?一天兩天還好,可萬一我們遲遲找不到兇手,豈不是得餓死?”
“哦,這個問題啊……”易書笑:“解決不了,唯一的辦法是——算了,我還是不說了。”
高忠躲過一劫,情緒恢復了許多,聞言就問:“是什麼?吃死人的肉嗎?”
他以前看求生類的小說,裡面的人就敢吃同伴的肉。
易書掃他一眼,搖了搖頭:“在遊戲每次投票死一個人的情況下,想要儘快完成任務,還可以選擇……動手殺人。”
第14章 日記本
易書的話說完,短髮女人就笑了一聲,說道:“你這麼嚇唬人有意思嗎?這裡雖然沒吃的,但有水啊。人類只要有水喝就能活過七天以上呢。就算我們再倒黴,這任務也不會超過六天吧?”
貴婦愣了愣,臉色變得有點難看:“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得捱餓那麼久?到時候連行動都困難,還能有力氣玩捉迷藏嗎?而且……我從出生到進入這個鬼地方之前,可從來都沒餓過一頓!”
小男孩突然笑出了聲,衝貴婦做了個鬼臉:“別這麼悲觀嘛,你也不一定要餓那麼久,萬一明天就死了呢?”
貴婦氣得漲紅了臉,其他人卻笑了出來。
秦年搖頭道:“不會那麼久,如果我們真找不出兇手,每天都有人會死,任務結果最多第六天就能出來,而活到第七天的那個人註定要死,能不能吃到東西並不重要。
至少前三天死的人,不用擔心食物問題。三天後……你們確定自己還活著嗎?現在瞎操什麼心?”
他說完,短髮女人接著點頭道:“沒錯,所以當務之急不是食物,而是趕緊找到兇手。如果我們團結起來儘快找出兇手,說不定明天一早就能完成任務。
當然,院子裡有灶房也有柴火,要是有人想吃這屍體上的肉,可以自己去做。”
貴婦朝嚴靖的屍體看了看,嫌惡地移開了視線。
“那個……為什麼說任務最多第六天就會出結果啊?我們不是總共有八個人嗎?”
高忠弱弱的聲音響了起來,露出了一臉連自己都覺得自己笨的表情。
其他人都對這個說法完全沒異議,怎麼就他沒聽懂?
易書扶額,輕輕嘆了一口氣:“只有八個人,根據這個遊戲規則,任務結果當然是第六天出來。”
高忠是他負責帶的新人,雖然倒不是必須好好帶著過任務,但總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責任的。
他解釋道:“按照最壞的情況來算,每天至少死一個玩家,到了第六天早上投票前就只會剩下三個人。
假設這一天兩個玩家成功投出兇手,則遊戲結束。
而萬一有個笨蛋被兇手迷惑,跟著兇手一起投了另一個玩家,那麼第六天就會再死一個人,這時候便只剩下兇手和一個玩家了。
下一次只要兇手和玩家互相投票給對方,那就是平票,依然算沒投中兇手。這一天死的,一定就是最後一個玩家了。”
所以說,最多第六天就能出結果,活到第七天的那個玩家必死。
當然,這是最壞的一個設想,大家應該沒蠢到每天投票都避開正確答案。
經易書解釋後,高忠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連連點頭:“原來是這樣啊,不好意思,我腦子有點笨。”
小男孩鄙視道:“你哪是有點笨啊,你連我這個初一學生都不如呢!”
高忠不好意思地笑了幾聲,忽然想到什麼,問道:“可是……萬一哪一天捉迷藏我們全都沒被找到呢?”
易書笑:“你認為可能嗎?這房子裡能躲人的地方能有幾處?那隻小鬼再笨也不會一個人都找不到。更何況,我們之中的那個兇手,難道不會在遊戲過程中做點手腳嗎?”
高忠撇了撇嘴,低聲說:“說不好凶手也很笨呢。”
易書懶得繼續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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