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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想做個頂天立地的男人?所以他自小學的應該就是武藝、內功。
誰不想要自在江湖,快意人生?所以他能吹奏玉笛,如仙樂飄渺。
誰不想出人頭地,人前顯貴?所以他一舉手、一投足都是一派優雅、從容。
那是與生俱來的一種氣勢,也是富貴帝王家才有的傲然世間風範,又怎麼能用平凡人的標準去衡量優秀的他?
試問世間能種地、賣菜的男人該有多少?可也只有一個君臨天下。
也只有一個烈焰,肯拋卻了富貴榮華,躲開了侍從、暗衛,只甘心伴著自己一路走來,不管是風雨還是飢餓,只要一抬頭就是他深情的眼眸,一低頭也有他溫暖的懷抱。
自己說的是大條的道理,可骨子裡竟然是尖酸刻薄的怨恨吧?
還有些傻的可笑的自卑作祟,讓自己總是覺得配不上他,總不及他對自己好的萬一。所以想要找些麻煩,讓他更加倍的哄著自己對吧?
所以知道他丟了銀子,有了難處,就巴不得的顯擺自己的小聰明,寧可去騙人?
可高貴如他,如何能安心的去用那騙來的東西?對自己痴心一片,又怎麼能夠看著自己對別的男人笑顏如花?
方諾的心頭苦澀,喉嚨哽咽,她發現自己錯了,錯的離譜。
或許是因為從未真正的觸及感情,也從未如此深切的和一個男人相處,方諾知道,自己在茫然中走錯了方向,忘記了去認真讀懂他的一片真心,也忘記了給他最大的信任。
“烈焰,你真傻。”方諾覺得眼角發熱,繼而一溼,是情深自責的淚水在臉上滑過。
慌忙間回頭看了看自己走過來的路,才發現竟然已經不辨方向,也茫然不知道究竟走出來多久,又已經離開他多遠了。
“等我。”方諾轉身往回跑去,腳下的路並不平坦,沒有幾步竟然崴了腳踝。一陣鑽心的疼痛襲來,方諾才發現沒有烈焰一路牽著自己的手,原來好好的走路、不摔不絆都變成了一種奢侈。
“方諾,你才是最沒用的一個。你不是叫著自己如何厲害,有手有腳能養活自己嗎?怎麼才分開一天的時間,就連走路都不會了呢。”方諾恨恨的捶了一下崴傷的腳踝,單足蹦躂著往回走。
可這方諾兒的身子原本就不那麼壯實,雖然近來走的路多了也有些鍛鍊,但畢竟最近勞煩的事情太多,總沒有好好的休息,現在跳了幾步就氣喘乏力,不得不在路邊找一處寬厚的石頭先坐下來休息。
“我的腳啊。”不坐下來還不覺得,坐一會兒想要再起身,方諾發現不止崴傷的腳踝疼痛難忍,就連腳底板都是火辣辣的疼痛。
方諾把受傷的右腳鞋襪脫下來,腳踝已經紅腫成一個大包。忍著疼痛用手捏了捏,骨頭雖然沒事,可水腫的這樣厲害。
如果再折騰只怕連骨膜都要傷了。只好從包袱上扯下一塊布條,把腫起老高的腳踝包裹一下,固定起來以免再受傷。
再看看疼痛更甚的腳底板,方諾才發現腳掌上竟然磨起了兩個水靈靈的大泡。那肯定是從鎮子出來,和烈焰一路賭氣快走磨出來的。
現在別說腳踝的傷不能走了,單是看著這幾個大水泡,方諾的心裡就是一陣的翻騰,眼淚差點又掉了下來。
頭髮裡的銀針沒了,方諾只能就近找一根樹枝,把外面的樹皮剝掉一層,用裡面光滑的木芯掰成刺狀,把腳上的水泡挑破、擠出水來,再把荷包裡放著的幾朵金銀花放在嘴裡嚼爛,覆在了水泡上。
再把左腳的鞋襪脫下來,這隻腳更加慘不忍睹,兩個光溜溜、亮晶晶的大水泡比右腳的還鮮亮,另外還有兩處水泡已經磨破了,一層被泡的發白的皮扣在上面,勉強還遮掩著裡面的嫩肉。
方諾咬牙、忍疼,把這兩個水泡挑破;最後把心一橫、用指甲把那兩個已經磨破的水泡浮皮撕扯下去了。鑽心的疼啊。方諾疼的直哆嗦。可如果不把這層皮撕掉,也不能重新長好了,說不定還會發炎、潰爛。
等兩隻腳都處理好了,方諾疼的全身是汗,打了一個哆嗦,靠在石頭上幾乎脫力。
風大了起來,風中帶著點土腥味兒。方諾知道應該是要下雨了。
左右看了看,只有不遠處的一個樹林能夠避雨。方諾忙穿好了鞋襪,找一根樹枝撐著,一路蹦躂著過去。
剛來到樹林,雨就下了起來。好在雨並不大,樹林裡的樹木茂密,躲進來能避些時候。現在方諾只盼著雨別下起來沒完就好。
不過就這樣淋著也不是辦法,肚子又餓的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