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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他們,沒有金手指、沒有光環,就連靠運氣也不好使了。
手腕粗的鏈條連一點融掉的跡象都沒有,顯然,它和水牢的鐵欄並不是用同一種材質製成的。
——沒有辦法。
——沒有辦法把他救出去。
“你平時體溫就很低,但是,肯定不是這麼低的啊……”
花知婉自言自語著,用自己的額頭去碰他的。
她脫了裡衣,把他沉重的軀體抱在懷裡,尚且還算溫暖的身體慢慢暖著一塊捂不熱的冰。
“蘭戎……”
他總是不搭理她。
“蘭戎……”
花知婉軟弱得要命。
壓抑的嗚聲藏在喉嚨裡,哭是沒有用的。可是,她沒有主意。
當初蘭戎要把電腦扔到溪裡,要的不過是,她再也不要離開他。
如今,她就在這裡,就在他身邊了,他怎麼會捨得自己先走呢。
懷中的人許是被嗚聲打擾了,微不可見地有了小幅度的動靜。
蒼白的手指吃力地往她落淚的眼角舉起。他的手才堪堪碰到她衣角的邊緣,什麼都沒有抓住,又垂了下去。
“蘭戎?!!”
花知婉趕緊擦掉眼淚,捧住他的臉使勁地瞅。
那人的眼睛睜開了很小很小的一小條縫,抿著的嘴角微微彎起。
——是在對她笑。
沒有忍住,她捂著嘴,哇地一聲哭了出來:“笑什麼啊,我們都要死了!你還笑啊?傻死你算了!”
他似乎有話想對她說,兩瓣唇輕輕地動著。
花知婉把耳朵湊近了,才聽得清。
“你不會死的……”
“只是……”
微弱的氣音沙沙地在耳邊廝磨。
他說:“只是,我的故事,要結局了。”
——作惡者,不得善終。
倒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而他笑是因為,能死在她的懷裡,對他而言是值得開心的事。
彼時,他早生華髮。
想著,像他這種人活得太長也沒有什麼用處,就算知道了自己會早死也毫不在意。
在身體日漸衰竭時,偏偏,她回來了。
蘭戎這輩子缺的東西太多了,所以活得格外貪心。他的貪心專注,繞來繞去繞不過“花知婉”三個字。
——寧柔說的沒錯,她們確實有回去的方法。
——那天在溪邊,在她一個輕輕巧巧的空格鍵後,他比她先看見了“第94章”後的新章節名,“大結局”。
那是蘭戎的結局,卻不是花知婉的。
她在故事外,他在故事裡。
她是故事書裡的神仙精怪,懶洋洋而不自知地漂亮著。
在他的結局裡,他活成了一個糟老魔頭,或是變成黃土白骨,她大概也還是這麼漂亮的。
蘭戎的喜怒哀樂、愛恨嗔痴,蘭戎的生命與死亡,對於花知婉,都是敲打鍵盤間,無差別的短短一瞬。
不同時間的流速,是無法跨越的鴻溝。他們之間,隔著一個世界。
作者和角色相愛,是沒有辦法有好結局的。
所以,他把電腦弄壞了。
用自己的自私換一點,她只看著他、屬於他的光陰。
“什麼叫你的結局?我才不要接受這個結局!你會活得很長,我、我是作者啊,我說什麼都可以的!你會比我活得還要長,很長很長!”
花知婉死死地抱著蘭戎,手腳並用,像一隻頑固的八爪魚。
“你不會死的,聽到沒!”
她抱得那麼緊,好像他不答應,她就永遠都不撒手。
看似在胡言亂語,其實她說的不無道理。
——作者和角色,是隔著兩個世界的共生體。
作者,賦予筆下角色姓名、性格,書寫角色的命運。
只她一日不死,你便隨她存於人世。
即便是有朝一日她死了,你依舊在她的故事之中永世長存。
——傻蘭戎,你當然會活得很長。
只是,這種存在方式,並不是你們想要的,對吧?
你們想要,在一起。
你們想在冬至一起包餃子,想在飯後牽手散步,想要一起種花看月亮,想要一個孩子……
你們好不容易相愛,好不容易才決定了,要一起短暫地活著,或者漫長地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