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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過我,碰到陌生人的話,要先和別人打招呼,這樣比較有禮貌。所以我笑著轉過身,看著沙發上那個頭髮那個人,衝他招了招手:“你好。”
可是,他看到我跟他打招呼的時候,他卻開始不停的揉眼睛,揉了半天之後,突然從沙發上站了起來:“是你!”
我啊了一聲:“是我你認識我?”
他表情變了好幾變:“你不記得我了麼?”
我仔細觀察著他,因為我曾經在兔子的餐館裡幫忙端盤子,可能他去那邊吃過飯。不過去那裡吃飯的人實在太多了,我真的想不起來我到底見沒見過他。
最後我終於放棄了,搖搖頭:“我一年見的人太多了。真不記得了。”
他聽完倒是哈哈一笑:“你不記得我,沒關係。可是我得記得你!”說話的時候他的眼眶都開始泛紅了。
我我真不知道我到底什麼地方得罪他了,我只在這邊生活了一年,只有一年而已啊。難道,他是兔子的舊情人,因愛生恨,恨屋及烏?不能啊,兔子跟他老公都結婚一千多年了,一千多年哎,莫非這個傢伙也是個妖怪?
肯定是了!所以我咳嗽一聲伸過頭去問道:“你你也是妖怪?”
他被我問的愣了一下,然後用求助的目光看著年輕的帥哥。年輕的帥哥看著我笑了笑,然後在他耳邊小聲的說著什麼。
這次我就沒聽見了,我雖然是妖怪,可是我也沒本事隔五六米聽到別人的悄悄話啊。
不過他聽著聽著表情就變得很奇怪了,而我在他脖子上面看到了一條好粗好粗的金項鍊,兔子也有一根,我還帶過呢,不過她那一根只有一點點細。而這個男人脖子上的這根整整有有我的大拇指那麼粗,就好像鎖狗的鎖鏈一樣。
“先吃飯,先吃飯。”年輕帥哥可能是覺得我跟那個帶著大鏈子的人之間的氣氛有點奇怪。所以連忙招呼我吃飯。
十幾道菜,只有三個人,如果不吃完針的有點浪費,我跟兔子他們吃飯的時候,一般都是把當天賣不完的餛飩啊麵條啊這些東西吃吃掉,哪裡見過這種三個人吃十幾個菜的,除了過年有這種待遇,其他時候都想也不敢想的。
所以,我從上桌開始就一個勁的吃,至於米飯什麼的就忽略不計了,菜都吃不完還吃什麼米飯。
吃了一陣,我抬起頭髮現他們兩個好像一直沒怎麼動筷子,特別是那個帶著鏈子的男人,只是一杯一杯的喝著白酒。
於是我連忙招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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