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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倒追崔讚的人,可不在一個兩個,可他一個也沒交往,而是勤工儉學,白天忙學業,晚上打零工,週末一有空就到律師樓做學徒打雜工。
那時,他很忙,沒空和女生們打情罵俏,生活作風很正派,所有人都說他這樣子,實點辜負青春年少、人生正好的花樣年華。
他並不這麼想,擁有著自己執著的性格,做著自己認為對的事。
那時,他總會遇上一個害羞靦腆的女生,也是法政系的,極特別的一個學生,成績不是特別好,中等偏上,長的也不是特別美,一副黑框大眼鏡,穿著老土,她沒啥朋友,臉上總帶著一抹淺淺的微笑,顯得無害,不怎麼和人說話,聲音卻很好聽,輕輕柔柔。乍一看,這女生,並不美,儼然像一個比鄉下地兒跑上來的土鱉。
他們曾經幾度遇上,在同一個地方打工。每一次見面,她見到他會點點頭,算是打過招呼,並不刻意接近,一上工,就忙碌著她份內的量,顯得勤勤懇懇,做事兒很賣力,打工地的負責人沒一人對她不滿意的。
原本,他以為,這只是巧合。後來才知是這是一種隱晦的暗戀,所以她把打工的地點設在了他出現的地方。遠遠的守望著,卻不敢對他有所表白。
這是一個很膽小的姑娘,卻用她獨有的靦腆方式,一點一點侵佔了他的心。
那一回,他感冒,身體不太舒服,但他還是有堅持上工,工作的時候無精打采,整個人懶懶的,做事很遲鈍,不經意的就和這個丫頭撞了一個滿懷。她發現他身上體溫燙的厲害,蹙著眉輕輕問他:
“你在發燒,吃藥了嗎?”
“沒!”
這大概是他們第一次正式說話,卻熟稔的就像老朋友。
她什麼也沒說,走開,在他連連打噴嚏的時候。當時,他以為她是嫌他生病,怕被傳染,一刻鐘後,當她將剛買的感冒藥遞到他手上時,他才明白,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不掛在嘴邊,而在於行動。
又有一次,他和學校一個學渣打架,原因為那個有錢的學渣看上了一個富家千金,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則是他,他約他打架,他沒去,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以眾欺寡。
適時,有巡警出現,免了他一陣皮肉之苦。他道謝,那巡警拍拍他的肩:
“不用謝我,謝你女朋友去。要不是她急巴巴拉著我,求我,我也不會出現在這裡?”
“可我沒有女朋友啊!”
“那邊那位不是。”
拐彎處,她適時探出頭來,漲紅著臉,吶吶的直搖手說: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們是同學!”
那天,正是她叫來了警察,買來了藥膏,讓他生了幾感動。
從那時之後,她時不時又做了一些背後關心他的事,卻從來不說破,也不會輕易讓他知道,有時遇上,她都不與他說話,只是微微笑,始終保持著那樣一種不近不遠不三鹹不淡的關係。
直到有一天,她抱著書走的匆忙,又撞進了他懷,書散了一地,一張素描從她的書本里掉出來,落在腳邊。
他拾起仔細的看,發現畫的正是他,簡簡單單的幾筆就將他輪廓特點勾了出來,那畫畫的水準,絕對是有一套的。
那一刻,她的臉漲成了猴子屁股,咬著唇,輕輕要求:
“還我!”
“這好像是我吧?”他笑嘻嘻的問。
“不是!還我!”
她搶,他高高揚起,一臉有趣,把畫紙甩的沙沙作響:
“喜歡我是不是?那做我的女朋友吧!這樣就不用對著我的素描流口水了!”
“我哪有流口水。”
“沒流?我怎麼覺得你饞我很久了呀瞧瞧,瞧瞧,畫的多像,得觀察的多仔細,才畫的這麼好看不過,再好像,都比不上真人版”
“哪有,我畫的,比真人還要好看”
這女生很好騙,他隨便一逼,就逼出了她的真話。
那一刻,她臉漲成了紫色,而他則是忍俊不禁,適時將想要逃跑的她給拎了起來:
“一句,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機會只有一次,錯過了這村,就沒了那店,我給你三秒鐘考慮一,二”
“好!”
他故意的唸的很快,而她答的特快,答完,就漲紅著臉想逃,而他高興的像得到了一塊奇珍異寶。
戀愛關係,水道渠成。
她只有一個要求,不能公開,她怕成為女生們圍攻的物件,也是因為她有一個見錢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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