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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他和母親大鬧了一場,拿著這個作為威脅,跑了去,第一時間找的第一個人就是鍾緹。
那會兒,鍾緹早已被開除學籍,她沒能如願的完成她的會計專業。正巧,她養母生了怪病,癱瘓在床,家中經濟狀況變的拮据。為了給養母冶病,沒有學歷的她,身兼三份工作,忙的沒日沒夜。
打聽清楚她的近況,再次見到時,她在夜總會唱歌。
她的歌聲很甜,嗓音很軟,似天籟一般好聽。曾在大學~聯誼會上唱過,引來一片喝彩。
那一天,她得罪了一個客人,來頭不小,有權有勢。夜總會老闆讓她賠罪,那客人讓她跳脫衣舞。
她漲紅著臉,死活不肯。
那人笑說:不跳,行,那就做我情人。
他在邊上看著,看到她氣怒交加甩了人家一個耳光。
那人怒了,在無數雙眼睛的注視下,強吻她。
這時,她看到他,含著一臉的委屈警告那個人:
“我是霍長安的女人。你想我做你的情人,先去問過他!”
她推開了這個男人,躲到了他身後,尋求保護。
他笑笑,點頭說:“對,她是我的女人!你剛剛吻了她是不是?怎麼辦,我很生氣很生氣。要是不打你一頓,我女人一定會認為我很窩囊的”
他是一個有身份的人,該在公眾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
但那天,他沒有控制住自己的衝動,跑上去狠狠打了那個男人一頓,然後,極高調的帶上她離開,開始了同居生活,讓所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為此,還上了報。
然而,最初的同居,他們並沒有逾越了底線。
他並不急著去索取唾手可得的成果,依舊保持著一種很曖昧的關係。
直到26歲生日那天,他以向她索要生日禮物為由,終於將她變成
tang了他的女人,自此,她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女朋友遍地開花的過去成了歷史。
曾經,他想過給她婚姻,可母親堅絕不同意。父親也不贊成。
那時,他沒有那麼大的勇氣,和父母對抗,就那麼拖著
再後來,他娶了別人,而她和長樂搞到了一起
長樂還把她帶去了英國,將她藏了起來。
等他找到她時,她大腹便便即將生產,他為此大怒,和她大吵了一架。
她氣極,與理據爭,不想動了胎氣,當日生下了一個男嬰,在家裡,孩子降生在他手上。還是他親手割斷了孩子的臍帶。
她把孩子搶過去,護在懷裡,冷著臉對他說:
“孩子是長樂的。你不許再碰。拿開你的髒手。”
如果不是長樂突然出現,他差點就把那孩子給活活掐死。
那一刻,他痛恨死了這個腳踏兩隻船的女人,也痛恨死了腳踏兩隻船的自己。
至於再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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