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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飛開始還覺著這幾百倍的暴利,讓人興奮之極。但是接著一算,尼瑪啊,老子時空穿越做倒爺這麼獨一份的生意,也才這麼一點利潤。狗日的那些名酒,哪個不要賣幾百塊幾千塊一瓶啊?這利潤比道爺我還要高啊。想到這裡,心裡未免微微的有些不平衡起來。
接著再和張三翁兩個聊了一陣子,文飛大是汗顏,才知道宋代的酒居然不是論斤兩來賣的,都是論鬥石來賣。
這裡說的“鬥”和“石”,不是計量器具石、鬥、升中的“鬥”。這種稱重量的石鬥,大約是宋代1石合92。5宋斤。而一石是十鬥,也就是9。25斤。當然這只是文飛私下換算,用的還是宋代的斤兩,至於一宋斤摺合現在多少公斤這個文飛卻是不知道了。以這個標準賣出去,虧死是不可能的,反正是賺不到多少錢了。
好在古代還有一種石鬥,卻是古代的酒器,同時也是量具,就是稱量液體時專門用的計量工具。依古制,一石等於十升、一升等於十角,古代酒肆裡賣酒者用來從酒罈裡舀酒的長柄勺(俗稱酒提子)就是“角”。那這一石有多重呢?一般來說是三十二斤左右。以這種計量制計算,一“鬥”酒大約為三斤多。
而這個時代的酒價,一斗要兩三百文,這還是普通的酒。用張三翁的話來說,你這酒,一斗賣個五六百文,就是太有良心了。被人買回去,加上水,一斤起碼可以兌成五六斤來賣!所以咱們怎麼也要把這酒賣到一貫以上
黑啊,真他媽的黑。文飛本來都還以為自己夠黑的了。現在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奸商,自己還真是遠遠不夠班啊!
以前那些古代小說之中,常常有著人叫:“店家,你的酒裡摻了多少水?喝起來沒有一點酒味而,淡出個鳥來!”
現在文飛這才知道,往酒裡面摻水居然是宋代飲食業的潛規則就上次看人挑著賣的那種稠稀飯一般的酒,都還要買回去兌上水來喝?酒精度數有個五六度,七八度的已經是很有良心了。
文飛這五十度的白酒,被宋代的人買回去,其實還可以往裡面摻上十倍的水出來那我還賣什麼酒啊?我直接賣酒精不就得了?
兩人一邊談著生意,那邊番人兩部的架也打完了。雖然血肉橫飛的,到底也沒有死人。敗退的是後來來的石必部的番人,而開始和文飛打交道的和巖部大獲全勝。頓時興致高昂的來收穫戰利品,敲打著車子,不耐煩的叫道:“賣貨的那廝,買貨的那廝,你的錢還要不要?”
文飛開始都沒有反應過來,這是叫自己。等到張三翁推了文飛一把,文飛才反應過來。看來這些番人還是挺淳樸守信的嘛,文飛本來就有了這些人直接搬了酒水跑路的打算!
“兀那道士,你這酒水還有沒有?我們和巖部都給要了!”一個看似首領的番人說道,便是剛才給了文飛一袋子金砂的那個。
原來是還想買酒,我說怎麼這麼老實。文飛心裡暗道了一句,便道:“我的酒自然還有,就是價格比較高。你也看到了我這酒這麼好”
文飛還想王婆賣瓜一番,誰知道那番人根本不和文飛磨嘰。直接扔了一塊狗頭金過去,“乓”的一聲砸在了文飛的車上。
這塊狗頭金足有拳頭大小,泛著青紫的顏色。顯然純度不怎麼高,看重量也不過三四斤重。還沒有金砂多文飛心裡吐糟,手上卻飛快的把狗頭金放入懷裡。
他笑眯眯的道:“酒過兩天才能運來,我這裡還有好東西,要不要?”
“什麼好東西?”那番人不耐煩的道:“我們只要布和酒”
文飛飛快的在車上翻出一個牛皮紙包裝的大包來,開啟一看,卻是一根根的雪白蠟燭。這些番人明顯對這些蠟燭不怎麼感興趣,看都懶得看一眼。
番部養的牲口牛羊甚多,有著大量的油脂灌注火把和蠟燭,雖然腥羶的味道大了一點,可是畢竟能用。這些番人也不會太過講究,自然對於這些蠟燭不怎麼敢興趣。
第六章 成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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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飛心中微微失望,卻就翻出了幾盒火柴來。擦的便點燃了,橘黃色的火焰中間是淡淡的青色,在威風之中跳動著,均勻而又穩定。
“這是”那番人明顯就被吸引了。要知道這個時候,引火是一件極其麻煩的事情。武俠小說之中,那些武林高手帶著火摺子,隨便一甩就能點燃。那無異都是藝術的描繪。
古代生火其實是一件麻煩之極的事情,要用著火鐮等物,來慢慢的打火。所謂的火鐮,其實就是由火刀、火石和火絨三部分組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