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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收買了整個阿齊曼部落裡所有人的心。幾乎就讓文飛在阿齊曼部落的聲望給刷到了崇拜以上去了。
要知道,現代人會覺著毛皮是好東西,價格昂貴。但是這些印第安人,和北宋時候的那些遊牧民族其實也都差不了多少。
他們鞣製皮毛的手藝都是極其落後,就算用野牛皮做成的鎧甲,都是用糞便來浸泡鞣製的。隱隱約約的還帶著些臭味。
那些身上穿的衣服,莫看雖然是都是上好皮毛,但是做出來卻都是極其的粗糙的。
哪裡有現代這些地攤貨的各種化纖面料摸起來舒服?穿起來柔軟?雖然說,這個年代流行的都是些的確良之類的面料,和式樣一樣,在文大天師眼裡看起來,都是土到家了!
那些分到衣服的,自然是毫不猶豫的把自家的毛皮衣服給扔了,換上地攤貨了。
一個個喜笑顏開的模樣,讓文飛徹底的放下下來。要知道文飛原本還擔心這些人接受不了這些衣服,因此只帶來百來套試試水。
現在看來,凡響還是不錯的。這麼一來,下次就可以多帶一些了。
原本文飛打著的是這般主意,沒有想到,這些衣服居然能夠這麼收攏人心。所以,一個讓文飛意想不到的結局就出來了。
那就是吃人嘴短,這些印第安人們還算得上老實,這麼就造成了對於鬼帝大尊的崇拜,很是虔誠。
說起來,文大天師那些原始的文明打交道打的多了,自然容易對付他們。
當然這就是後話了!
一直到夜色深沉了下來之後,再次有著無數的篝火被點燃了起來。
熊熊的火光照耀,讓那些阿齊曼人們,都是一片的喜氣洋洋和充滿自豪。
相反,那些威爾託部落的人們,臉上就複雜了起來。但是卻沒有那種恨意,這就讓文飛知道,兩個部落的融合應該不會是一件難事。
便是處於這種原始文明,但是階級就已經分了出來。
人們一圈圈的排列著,越靠近內部的圈子,在族中的地位也就越高。這是自然平衡,天道運轉。
只要有男有女,有老有幼,有著強壯,有著孱弱。有著聰明,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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