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部分(第1/4 頁)
他的狼性。紅眼就想殺人,看誰不順眼,就想揍一頓,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做事不顧一切後果,標準的亡命徒,這就是他,喬四。
黑色的賓士560,開到了哈市郊區的一條衚衕當中,忽然停下。任何路,都有走到盡頭的一天。任何車輛,都有停下的時刻。即使喬四漫無目的的行駛,終還是無法抵抗命運的。他靜靜的點上了一根菸,陶醉的抽完,然後拿起車上的一把手槍,檢查了下子彈,揣進了懷裡。下車後,又從車的後備箱中,取出了一把日本短刀,拿在手中。
熟悉喬四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個守信用的人,但答應兄弟的事,他一定會做到。計謀,他不是不會用,恰恰相反,他比誰都更陰險狡詐,只是他的性格,輕易不允許自己使用那些偷雞摸狗的技巧,他更喜歡有什麼事,直接用刀子解決。因為他是暴力的信徒,他相信,世上沒有暴力解決不了的問題。既然有人可以信佛,為什麼不能有人信奉暴力。
黃挺利的事,就是他喬四的事。他的方法,其實很簡單,一個人敢不來,殺他全家,十個人敢不來,那就全殺了。殺到他們膽寒,殺到他們顫抖。他就不信,世上還能有人不怕死,就算自己不怕死,也要為父母兄弟想想吧。羊皮捲毛龍家,雖然兇殘,但尚有個限度,儘量避免禍及別人家人,除非是深仇大恨例外。可喬四不管,他的作風,一向就是要麼不做,做就做絕。因為他的眼裡,只有敵人和朋友兩種人,對敵人,就不能仁慈,就要斬盡殺絕。
第160章 賊王爭霸(7)
小刀,其實並不小,三十好幾的人了,五大三粗,標準的北方漢子,性格狂暴。他之所以被人稱為小刀,完全是一段笑話所至。他剛出道時,不懂得應該怎樣偷竊,懷揣著一把小刀,就去割人口袋,結果可想而知。從此,他就得了個小刀的外號。
小刀少年時,偷盜技術由於學習的較晚,加上天分有限,不是很好,經常失手,常常偷竊變搶劫,甚至差點鬧出人命。一來二去,難免成為警局常客。不過,他的祖上,和羊皮捲毛家多少能沾上點關係,是遠親。有這兩人保他,倒也沒什麼人敢為難他。所以,他的這條命,其實是羊皮捲毛的。這次黃庭利要召開全國扒手大聯盟,小刀第一個反應,就是壞事了。他是土生土長的哈爾濱人,怎麼會不知道喬四一黨的恐怖。可他不敢得罪喬四,更不敢背叛羊皮。通常,夾在中間的人是最可悲的。他想逃,攜小弟老婆逃離東北,避避風頭再回來。可羊皮捲毛不許,不但不許,還下了死命令,要扶持他做傀儡賊王,公開和喬四一黨叫板。這讓他很害怕,卻也很興奮。他知道自己的斤兩,無論實力能力,都不足以成為當之無愧的賊王。可他還是很興奮,忍不住的興奮。富貴險中求,愛拼才會贏。人一輩子,總有需要選擇的時候,這是一場賭博,豪賭。贏,從此以後他就是中國扒手界的皇帝,輸,萬劫不復,橫屍街頭。
江山如畫,引無數英雄競折腰。扒手界,雖不是什麼見得光的行業,但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地。既然做了這一行,當然就希望成為這行的皇帝。不是小刀有野心,實在是利之所至,無人能夠抗拒。可小刀今夜,頗感心煩意亂,久久無法睡去,老婆想要那個一下,也沒精神,心不在焉。其實,他有什麼好怕的呢。自從下定決心和喬四一黨叫板之後,他已經讓旗下十幾名馬仔,晝夜不得離開他的住宅,羊皮也特意派了二十名戰力極強的高階打手保護他。有這三十多人,就算喬四來了,也應該能護著他逃出去,他怕什麼。可他還是很恐懼,尤其今晚,特別嚴重,彷彿有什麼不好的事要發生一樣。
夜色迷離,大地一片寂靜。只有腳掌拍擊地面的節奏聲,迴盪在空蕩蕩的小巷裡,格外刺耳。喬四宛如幽靈般,來到了小刀的住處。殺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喬四做事,更不需要任何藉口。深更半夜,不回去喝酒玩女人,睡覺,莫名其妙的開車跑到這裡殺人,除了心血來潮這四個字,沒有更好的形容詞。可喬四就是這樣的人,一個矛盾至極,無法無天,不可捉摸的人。你說他陰險,狡詐,善權謀吧,可他又經常變的狂傲不可一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可你要真把他當成莽夫,那恐怕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他的性格,說白了已經具備王者之相。因為自古帝王,皆是不可捉摸的,所以才會有伴君如伴虎這句話。
散發寒芒的短刀,緩緩抽出,喬四甩手把刀套丟到一旁,然後圍著小刀的住處,仔細觀察起來。小刀住的地方,是老式的四合院,圍牆極矮,上面插著一些玻璃碴子,以防有人翻牆。不過,這些難不倒喬四,他轉悠了兩圈,找了幾塊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