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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似的問題弄暈了,半天才開口:“這附近是要蓋新的研究所了,但還早,估計下個月動工吧。”
下個月動工,不至於現在就來驅趕它們吧?“那有沒有見過小貓小狗?”黎緋緋著急地看著他,眼睛紅紅的。
男子思索地看著她,突然想起什麼似的說:“哦,你應該就是那個女孩了!”
黎緋緋被他弄得一愣一愣的,這個人好奇怪啊,怎麼答非所問:“哪個女孩?”
男子笑了,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字條,遞給她:“有個人對我說如果有女孩來找小狗小貓,就把字條給她。”
黎緋緋開啟紙條,上面寫著:“林子裡的流浪動物們我已經找人安置到了愛心寵物之家。——坐在石桌對面的人”紙條下面還附了寵物店的地址。
是他!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感動,黎緋緋憋了半天的眼淚流了出來,噠噠地滴在紙條上。她趕緊用衣袖擦掉,生怕字跡被弄化了。她重新抬起頭來,笑著對男子說:“謝謝,你們太好了,謝謝!”
“不用謝我,要謝就謝莊晟天吧!第一次看這傢伙走柔情路線,酸死我了!”
“莊晟天?”原來他叫莊晟天。黎緋緋在心裡默唸著。
“難得,這學校居然還有不認識莊晟天的人!”男子驚訝地喊著。
黎緋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個,莊晟天不在嗎?我想當面謝謝他。”
“當面謝他?那要看緣分了。他的博士論文答辯已經結束了,今天清晨離校去別的城市了,應該不會再回來了。”
“走了?”聽到他走了,黎緋緋失落極了,心裡像被挖了一塊,空空的,有酸澀的疼,“不管怎樣,謝謝你,這下總算放心了。。。。。可是你怎麼知道是要給我的?”
“這裡一年到頭都來不了個生人,更何況還是來找流浪動物的,不是你還是誰啊。”男子笑著,但沒有說出心裡的話。當時莊晟天是這麼對他說的:“如果有個女孩來找流浪的動物,急匆匆的表情像只小狗一樣可憐又可愛,就把這張字條給她。”小狗?對這麼漂亮的女孩用這種詞,也只有莊晟天想的出來,不過,呵呵還挺貼切。
望著黎緋緋離開時拖著失望難過的影子,男子又想起莊晟天說起她的表情,若有所思地眯起了雙眼——晟天,這麼簡單的女孩,實在不適合你艱難複雜的人生啊。。。。。。
☆、第十四章 最苦不過相思
黎緋緋很漂亮,清麗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膚,纖細高挑的身材,總帶著明媚的笑容。從初中開始她便收到各種男生寫的情書、送的小禮物。但她對情事並不開竅,反而願意專注於幫助弱小。
她也幻想過愛情,卻還不知道什麼是愛情,直到遇到莊晟天后,開始綿長煎熬的思念,開始毫無希望的期待,她終於體會到什麼是相思,什麼是一見鍾情。
黎緋緋在學校的榮譽室裡看到了他的光輝歷程。
莊晟天,他確實稱得上名校內最叱吒風雲的人物!他是國內堪稱文學泰斗的莊氏夫婦的兒子,十五歲考上這所名牌大學,二十二歲作為管理學的高才博士生畢業,期間攻讀過許多學科,包括經濟、法律、政治、金融、電子等,擁有多種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參加過各種國際性的比賽、論壇,發表過世界聞名的論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著他的履歷,黎緋緋更覺得他只是她的夢想,遙不可及、不可褻瀆的夢想。
自從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聽到他的名字。
“知道我們學校的天才美男莊晟天在幹什麼嗎?你們肯定想不到!”
“不是說他去W市了嗎?那個城市是國際性的,很繁華。”
“是啊,關鍵是他在那的工作。最新訊息,聽說他在那當了公務員,才半年時間已經是什麼單位的副處長。”
“不會吧!我可不能把他跟那些體態臃腫、頭髮半禿的官員形象聯絡起來啊!他的氣質更加適合時尚都市,而不是死氣沉沉的辦公樓。”
“那也不一定,他那麼聰明,照這個趨勢,一兩年的功夫就飛黃騰達了。再說,我覺得他的冷男型是裝的,說不定就是個書呆子,適合悶悶的工作。你們有見過他有女朋友或者跟女生約會過嗎?”
“。。。。。。那倒沒有,連聽都沒聽過呢。”
“就是,我們的校花夠漂亮吧!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連正眼都沒看過幾眼。”
“對啊,校花馬上就畢業了,聽說她也準備去W市。真是窮追不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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