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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也非外人想象的那樣,想要政策就有政策,想要支援就有支援的。秦安紅總不可能就這麼跑到省政府找顧林和佟學良,跟他們說自己要在太平鎮投資,然後讓他們對濱海市政府施壓,取得政策支援。
這是一種極端低端的做法。改革開放初期,一大群紅二代曾經呼風喚雨,在國內商場上縱橫一時。多數是直接到中央部委或者省委一些地方,伸手就要批文,要政策,視法律為草芥。
其後果是,隨著市場逐漸成熟,這種赤裸裸的手段已經不再適宜時代的發展,更有可能觸碰紅線,為自己的家族帶來災難。
秦安紅認識的京城圈子裡一位姓張的朋友,當年手眼通天,家裡是軍隊背景,加之原本就在央行裡任職,在改革開放浪潮中辭職下海,憑藉手裡的關係南下鵬城市組建了一家證證券公司。
因他的部隊經歷,這家公司的神秘背景便一直在坊間引起種種猜測。設立之初,由包括軍隊企業在內的5家國有企業投資,註冊資本5000萬元,自己任董事長。創辦後,國內股市牛氣沖天,張董事長靠他的神秘背景及強勢手腕迅速崛起。
張董事長曾經幫助國內某知名企業一個股東出售過一部分的法人股,法人股的銷售在當時是明文禁止的,必須經最高證券管理機構批准才可能“例外執行”。
而張董事長直接到中央部委裡活動一番,最後順利成交。他因此收了50%的手續費,這一筆11億元的股權買賣,張董事長就賺走了5500萬元。
他的輝煌時期,正是《證券法》出臺的前夜,證券商可以任意縱橫,操縱股價,將遊戲規則玩弄於股掌之間。在鵬城股市中,此人一人獨大,儼然是佔據了國內股市的半壁江山,成為最強悍的大鱷。
偏偏就是勝利衝昏了頭腦,張董事長膽子越來越大,竟然想到了利用股權改造。將原來的公司吞入自己囊中。
他設想用國際通行的MBO(MaBuy…out)方式來完成股權的改造,也就是經營層以回購的方式獲得公司股份,最終實現對企業的控制權。
張董事長此時既是公司的總經理,又是董事會的主席,身兼經理人和資本代表的兩重角色,自然有制訂規則、雙手互套的便利。然而,此時的公司已經陡然坐大,經營層回購所需資金非一筆小數目。
於是,他和一眾心腹高管便展示了令人眼花繚亂的“財技”,用了一年多時間,增資擴股到7億。
經過巧妙安排,職工持股會變成公司的實際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達77%,其餘的國營股東們最大的一家股權也被降低到7%左右,而職工持股會的兩大股東分別是張董事長團隊所暗中控制的兩個投資公司。
這位張董事長用一年半的時間,就把國內最大的證券公司改造成了一家由私人佔大股的證券公司,國有公司仍在公司裡擁有股份並分得紅利,但其權益早已被大大稀釋。
不過,很快就禍起蕭牆。張董事長雖然能量巨大,但忽視了一個細節連鎖反應。
他的大膽舉措,很快在證券界引發轟動,幾乎所有的證券公司都蠢蠢欲動,紛紛試圖起而效之,對於每一個經營者來說,如果張董事長的MBO路徑是被認同為合法的話,那麼,他們都可以吹著口哨,在一夜之間把公司據為己有。
而如果,張國慶的方案只為他自己公司所獨有,那麼,他無疑成了“好處佔過頭”的眾矢之的。
那個時代,所有的“因果報應”都是利益分配的結果,而與是非無關。
從公開的資料看,張董事長的落馬是緣於公司內訌,當時一位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因不滿自己在公司內部的失勢,遂將MBO方案及公司全部帳目拿到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災難由此降臨。很快,證券監管部門和審計機構派出工作組,進駐公司。同年7月,審計結果查明,公司高層利用“賬外違法經營隱瞞轉移收入”的總額在123億元左右,張先後動用52億元,獲得公司約77%的權益。
有關部門認定,張董事長涉嫌“侵吞國有資產,將國有資產變相轉入私人名下”,9月,他以“虛假注資”和“非法逃匯”等罪名獲刑四年。
這個教訓,證明了紅二代也並非萬能,也證明了,要做事必須要謹慎,考慮後果。秦安紅如果利用關係到南海省省委省政府要政策或者支援,只有兩個後果專案做好了,有人眼紅;專案做毀了,有人要擔責。
橫豎都沒有好處,乾脆不做。
秦安紅告訴林安然,要做你這個專案,必須要再等等,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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