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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進魏王府,是在查什」
「寇知縣,還是本王親自來問。」魏王爺立刻就不耐煩了。
「是。王爺請問。」
王爺問案,於法不合,但荊大鵬當他有屁快放,免得浪費時間。
「荊大鵬,本王問你,為何你南坪衙門要派你妹子到我府裡當丫鬟,目的是否想刺探本王、欲對本王不利?你可知這該當何罪!」
「不管是南坪衙門,還是我荊大鵬,都沒派探子過去,是王府餘總管開啟專門給下人走的後門,光明正大請她走進去的。」
「餘總管說,是你逼他,要他帶你妹子進府。」
「是嗎?我區區一個小捕頭,沒錢沒勢,一年的餉俸不比餘總管一次任用丫鬟僕役所拿的回扣,我能用什麼逼他?」
「寇知縣,你看看,這就是所謂知名的南坪鐵捕?」魏王爺怒道。
「呃,這荊捕頭,不要多嘴。」寇仁歆只得警告他。
「屬下只是據實以告。」
「最好你能據實以告你派出探子的目的!」魏王爺又道:「還有,你縱容衙門小役荊阿溜打本王世子,這已經是冒犯朝廷的重罪!」
「我已經罰荊阿溜了。」荊大鵬道。
「數船?這叫做罰?寇知縣,你衙門這些板子做什麼用處了?」
「板子不能隨便亂打,必得問清罪狀才能打。」寇仁歆開始講道理:「王爺,若要問清楚荊阿溜的『罪狀』,恐怕連帶造成他打人的罪魁禍首也得一併處罰,這才能服小!�
「你什麼意思?!」
「荊阿溜打人確是不對。但那日在街上,是世子要強行帶走民女,荊阿溜才一時義憤打人。本縣沒有審世子,已經對老百姓交代不過去,要叫本縣沒有理由就打我的小役板子,本縣萬萬做不到。」
「寇仁歆!」魏王爺大怒,他錯看這顆軟柿子了。
殊不知這就是寇仁歆當官的最高守則,只要不擾民,管他皇親貴胄到他衙門唱歌跳舞、吃飯喝茶,他都可以奉陪,一旦擾民,就是站不住腳。
「大人,」荊大鵬又來落阱下石:「大街上證人數以百計,若大人要即刻審理此案,屬下馬上派人傳十個過來。另外,也得去傳魏王爺的世子。」
「誰說要審這案了?」魏王爺臉色陰鬱。「問案問到了現在,寇知縣,為何你不傳荊家女上堂?」
「王爺,既然兄長能代答,又是本縣捕頭,荊捕頭,你就快說吧。」
「王爺,事實如下。」荊大鵬不疾不徐地道:「餘總管確實是請我妹子去查內賊,可我妹子笨拙魯鈍,又不耐貴府粗重的丫鬟活兒,做了三天就出來,這些事王爺都可以跟餘總管查證。」
「查內賊?哼,恐怕是你們的藉口吧。」
「王爺何不回去問餘總管,在過去兩年是否已經丟了五十三件物品?如今又過去半年多,數目有沒有再增加,在下就不敢揣測了。」
「有時下人打壞物品,怕受處罰,便謊報丟失找不到,這等小事也要我王爺來管?!」
「可在我們某些案件裡,陸續發現的贓物都刻有魏王府的記號,若能循線追查竊賊,其實也不是難事。只是要請貴府餘總管開啟大門讓我們進去查案,我們堂堂正正的南坪捕快是絕對不走後門的。」
「你們南坪衙門忒會編故事,本王今天來討個公道,卻來聽你寇知縣和荊捕頭一起唱了出戏!」
寇仁歆已被荊大鵬拖下水,索性也豁出去了。「魏王爺,小縣萬萬不敢得罪您。可是您的世子強擄民女,今日清晨卯時半又在運河邊欲殺我衙門小役荊阿溜,本縣還得繼續查下去了。」
「不可能!卯時?那時我兒子還在睡覺!」
「受害者看得清清楚楚,就是貴府世子。」荊大鵬道。
「荊阿溜心懷怨?!,他的供詞不算!」
「我另有證人可以指認,北關來的卓典,王爺您應該聽過吧?」
「卓典?!他在南坪?」魏王爺驚疑不定。
「還有證物。」荊大鵬向外頭喚道:「閻勇,提出證物!」
閻勇和高升搬來證物,擺在堂前,寇仁歆也是初次看到這些證物。
荊大鵬一件一件指著道:「現場我們找到兩截斷棒,一支木棒,一張漁網,還有這柄短劍。這劍價值不菲,上頭鑲有寶石金線,不知是否為魏王府的失物?」
魏王爺一眼就認出來了,正是他寶貝兒子的防身佩劍。
「若無人認領,在下就要請寇大人沒入縣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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