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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鑽合約的空子,新專輯樣碟丟失洩露到之後炒作,這一系列事情都是他精心策劃,早早預謀的。又辯解,當初整我入套,沒想害我如何,只是藉機賣個人情,讓我這棋子或進或退好使喚些。
哼,或進或退好使喚!不就是受他挾持,任他擺佈。讓我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他發誓,他對我幹過的所有壞事,動過的惡念,統統都已經敗露,再沒隱而未報的地方。 而且,“美人計”這種很沒技術含量的花招,他一朝出手,萬年套牢。從今以後,再不敢對任何人用上了。
另外,手上這份經紀合約期長五年,從飛耀畢業後開始,目前已經四年半過去,再有半年,合約就到期了。
飛耀說,接下來他不再和瑞宇續簽合約,打算自己註冊一家經紀公司,附屬在Like One旗下。之後,他會將自己的經紀約籤給新公司,徹底的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且,這麼做可以充實Like One業績,擴大Like One的影響力,助推Like One的上市步伐。
那時候,整個Like One體系中,上海公司才是真正母公司,其他地方的,包括香港Like One都已轉成被控股的分公司性質。
他對我許諾,半年以後,他將從此為我打工!
一旦Like One上市成功,他就退隱江湖,靠我鄭董事長養活。
從此,我要他拎包,他就拎包;我要他侍寢,他就侍寢!
當時,念這壞人數年以來,一直忠心耿耿愛護我一人,我大方表態既往不咎。更念他費心畫那麼大那麼圓的月亮蠱惑我,我很沒骨氣的對著他又心心眼了
不過,他還囑咐我,丟失樣碟的連環計,除了他和榔頭,再加我一個,就沒人知曉了,連凌董都不知道。因此,這樣碟一事,我還是要守口如瓶,包括對他家人。
這人腹黑到連他家人都瞞!我多少有點被嚇到。問他,知道他經紀約詳情的人,比如凌董,還有瑞宇其他高層難道不會疑心是他搗鬼?
妖孽解釋說,起疑又如何,抓不到真憑實據,誰也不敢亂說。另外,此事出格,已經涉及商業欺詐,萬一不慎曝光,凌董和飛揚不參與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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