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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玉子,就好像是多米諾骨牌,先是小喬,再是大喬,然後那三個老朋友接踵而來。
真要命。
“我聽說了,你當年留書出走,活該!”玉子一點也不同情他。
裴瑾當年過分到什麼地步?四個人情同兄弟,今天去這家吃飯,明天去那邊喝酒,杜寶玉的每任女友都見過他們,蘇浮白的每瓶好酒都和他們分享,蕭五幾百年下一次廚房,就是為著這群狐朋狗友。
可裴瑾呢?
裴瑾留下一封信後消失,十八年不曾與舊友聯絡。
噢,對了,那封信才七個字,上書:
劉郎已往蓬山去。
呵呵。
作者有話要說: 註解:
劉郎已往蓬山去:化用李商隱“劉郎已恨蓬山遠,更隔蓬山一萬重”,和前文謝娘所說的“君自蓬山歸”對應,依舊是劉阮兩人上天台遇仙女的典故,這個梗會一直用。
……
說幾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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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論是晉江賦予讀者的權利,我既然簽了**的合同,也就遵守它的規則,讀者可以在評論區發表各自的評論,打負分的,挑刺的,提意見的,支援的,無條件支援我的,都可以,我沒有權利說這個行那個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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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為讀者的想法不同,必然會有意見相左的時候,允許合理爭論,禁止人身攻擊,絕大多數情況下我覺得誰也不能說服誰,有人喜歡提意見,有人就覺得不愛看就點×別廢話,大家想法不同,我的建議是,誰也別想去說服誰了,爭執起來毫無意義。
在此,還是要感謝所有提意見的讀者,和維護我的讀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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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見你們儘管提,想法你們儘管說,改不改是我的事,我覺得對的,合理的,我可能會改,我覺得沒問題的,我就不改了。
但是,考慮到一直有人說太長的作說影響閱讀體驗,以及評論區我解釋了反而越來越亂,以後不是特別情況,不再針對我的寫作做太多解釋,怎麼理解都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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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點】留評留一次就行了,總是蓋爭執的高樓嚇跑了很多讀者,有讀者反應非常影響閱讀以至於棄文,留一個評我看得到的,先謝謝大家了。
5、從今天起,真的把寫作說的時間拿去寫正文了,看不到我不等於我不在。我很珍惜每一個讀者,每一條評論我都會看,失去任何一個讀者我都很痛心,可是,緣合則聚,不合則散,強求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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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可能就是親親了,揮揮~
第44章 親嘴
包廂內; 玉子親自作陪; 將一道道菜端上來; 又拿了汾酒來給他們倒酒:“兩位,久別重逢是好事,何必呢?”
裴瑾先嘆氣; 接過酒壺給小喬斟了杯酒:“別鬧脾氣了; 多大個人了。”
“裴瑾,你就非得這麼說話嗎?”小喬最恨他這一點,永遠把她當孩子,“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你睜大眼睛看看。”
“我當然知道。”裴瑾沒奈何; “我不那麼說; 你是不是要我直講; 雖然你家財萬貫,貌美如花,人也好; 學歷也高,脾氣也直爽,絕對是個好女孩,可我就是不喜歡你?”
小喬當然知道; 可再聽一遍,還是沒有辦法讓自己死心:“你不喜歡我,喜歡那個豔星?”
裴瑾瞥了玉子一眼,她低垂著頭不敢和他對視; 他再嘆了口氣:“不要這樣說人家,演員也是正當職業。”
“嚯,這話真新鮮。”小喬語氣嘲諷。
她在香港是數一數二的名媛千金,上個世紀當紅的那些女星多半都是富商的情婦,好一點的是花瓶,糟一點的是玩物,小喬怎麼會看得起這種靠皮肉吃飯的女人。
裴瑾決定不在這件事上與她多費口舌,免得她一時氣不過去找晏嵐麻煩,他很乾脆地說:“我們已經分手了。”
小喬的神色緩和下來,但裴瑾很快就輕輕說:“遲早會有下一個。”
“你為什麼非對我那麼絕情?”小喬眼眶微紅,手微微顫抖,幾乎拿不住酒杯。
“我真的很抱歉。”
玉子作為旁觀者,看得比小喬清楚得多,裴瑾對小喬絕對說不上是絕情,要是真無情,大可以接受美人好意,玩弄一番後丟棄,可他選擇退避婉拒,當年的話也說得很順耳。
“小喬,你年紀還小,就以為我好了,其實不是,優秀的男人有很多,以後追求你的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