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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也很高興,兩人相擁著商量了一番。
小味軒已經在鎮上打出了名氣,所以兩人的意見一致,最好是在原址上擴建,臨街建兩層小樓,一樓是普通的大堂,二樓是雅間。
後院的平房也改建成二層小樓,日後可以給廚子或是夥計住。
只是,林嬌杏覺著,小味軒還是有些小,只有兩間房,即使建成二層小樓,看著也有股小家子氣,若是能把旁邊的雜貨鋪子並過來,就會寬敞很多,看上去也大氣。
反正家裡現在還是能拿得出銀子來的,所以酒樓當然是要儘可能建的寬敞明亮些,環境好,菜又燒的好,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食客。
“我記得雜貨鋪子的王阿婆曾在我跟前唸叨過,說是生意不好做,想要把鋪子賣了,明兒個我去問問,看她還沒有這個意思,若她真想賣,我們正好買下來,然後一併拆了併到小哧軒這邊來。”
隔壁的雜貨鋪子不大,只有一間房,可若是加上小葉軒原有的兩間房,就顯得寬敞多了。
“明兒個我正好去鎮上,順便去問一下就行了,你還是在家裡多歇息歇息吧。”
林嬌杏抗議,“我不累,再這麼閒下去,我身上都快要長毛了,天生的勞碌命,沒辦法。”
莫梓楓挑眉,啞聲道,“不累的話,正好一塊兒活動活動筋骨。”
說完,便緊緊吮住了林嬌杏的嬌唇,纏著林嬌杏和他一塊兒活動筋骨去了。
莫梓楓和林嬌杏忙著擴建小味軒和籌建茶莊的事,兩人忙得團團轉。
這些事先按下不提,再來說說孫旺財。
要說起來,現在孫旺財辦的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要了林秀的身子。
孫旺財可從來都沒有喜歡過林秀,確切來說,他從來都沒有喜歡過任何人,他喜歡的只有自己。
不過,雖然他不喜歡林秀,可他卻很享受林秀拿他當天神看。
在林秀的眼裡,他是很了不起的,日後是要當大官的。
林秀之所以這麼認為,一是林秀本來就是個蠢的,再一個也是孫旺財自己在林秀跟前刻意的渲染。
他這麼做,無非是想讓林秀,還有孔氏覺著他前途一片光明,然後就可以從林秀或是孔氏這兒撈些好處罷了。
別的不說,就說吃食吧,林秀和孔氏可是隔三差五的就會給他送過來一些,尤其是林秀,傻的很,跟以前的林嬌杏一樣,費盡巴力的攢的錢,都進了他的腰包。
後來孫旺財跟紅妮訂了親,林秀跟他鬧,他用三寸不爛之舌把林秀哄住了,說等到他進了學,立馬就把跟紅妮的親退掉。
林秀和孔氏傻乎乎的就信了他的話,然後還是跟以前一樣,好吃好吃的都盡著他吃喝。
紅妮那邊,雖然不如林秀這般對他百依百順的,可也是時常拿自己的體己錢貼補他。
孫旺財心裡那個得意啊,覺著自己這是享到了齊人之福。
可是他還沒有高興多久了,便出事了。
林秀生辰那天,孔氏和林秀請他過去吃酒,他知道去了必有好吃好喝的,便高高興興地去了,確實如他所願,孔氏做了好幾個菜來招待他,還打了一壺酒。
席間,他高談闊論,把自己描繪成了天上有,地上無的,看著林秀崇拜的眼神,他心裡無比受用。
吃著喝著,開始的時候,他還是清醒的,可後來他頭就開始發暈,眼睛也開始迷糊,看著林秀,感覺就象天上的仙女一樣標緻,然後神使鬼差的,他就扒了林秀的衣裳,要了林秀的身子。
酒醒以後,他心裡那個後悔啊。
可是心裡後悔是一回事,實際行動又是一回事。
他初嘗雲雨,只覺滋味美妙無比,就有些欲罷不能,雖然心裡知道惹上了一塊狗皮膏藥,可他自控力差,有些管不住自己的慾望,揹著人,竟是和林秀苟且了一次又一次。
孫旺財只顧著痛快了,卻沒想到,痛快是要付出代價的,代價就是林秀有了身孕。
孫旺財和林秀苟合,孔氏從中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今林秀有了身孕,孔氏自然是急吼吼的想叫孫旺財娶進門。
孫旺財哪裡能看上林秀,再者說,就算是他想娶,他也不敢娶,因為他還有紅妮這個明媒定下的媳婦呢,趙家的人可不是好惹的,若是知道他跟林秀的事,不活剝了他才怪呢。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冤有頭,債有主
可是林秀跟孔氏可不是那麼好打發的,真跟狗皮膏藥一樣,粘上就甩不掉了。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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