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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家老爹和孫墨,得了閒也會教大燦和大柱識字,兩人也是聰明的,如今已識了不少的字,連簡單的帳本也能看得懂。
林嬌杏就想著,日後若有機會再開其他的鋪子,就派大燦和大柱去打理,以倆人現在的能力,肯定能獨擋一面。
一個小小的小味軒可滿足不了林嬌杏的胃口,她的野心大著呢,所以從現在開始,她就有意識的培養人,這樣等到用人的時候,就不會陷入無人可用的窘境。
林嬌杏和莫梓楓一起,去牙行挑了兩個粗粗壯壯的小丫頭,都是十三四歲的樣子,林嬌杏給起了名字,一個叫小菊,一個叫小桃。
另外,林嬌杏還自作主張給莫梓楓買了兩個小廝。
以前在莫家的時候,莫梓楓有一個貼身的小廝,一些跑腿的雜事,都是這個小廝去做。
可那個小廝是莫家的家生子,莫梓楓帶不走他。
林嬌杏就給莫梓楓買了兩個,以後莫梓楓外出辦事的時候,把這兩個小廝帶在身邊,倆人也能跟著莫梓楓學著點。
說白了,林嬌杏其實就是想給莫梓楓培養兩個左膀右臂。
莫梓楓身邊有了得力的干將,他也能稍微輕鬆些。
莫梓楓是她的夫君,她要廝守一輩子的人,她不心疼誰心疼?
林嬌杏挑的這兩個小廝,也都是十三四歲的年紀。
挑人之前,林嬌杏特意給牙行的夥計塞了點錢,叫夥計給推薦兩個做事實在,腦瓜子又機靈的。
牙行夥計得了好處,自然肯賣力氣,給林嬌杏推薦了四個,林嬌杏從中挑了兩個最順眼的,給起了兩個喜氣的名字,一個叫三元,一個叫八寶。
莫梓楓又僱了一個門房,名叫李丁,四十來歲的年紀,原本跟他媳婦一塊兒,在莫家的南貨鋪子裡做些搬搬卸卸的粗活,前不久搬貨物時不小心砸著了腿,看的不及時,成了一個瘸子。
莫家老五看李丁以後幹不成重活了,便把他跟他媳婦一塊兒趕出了南貨店。
莫梓楓得知這件事後,把李丁和他媳婦一塊兒僱了來,讓李丁做了門房,李丁媳婦跟著做些雜活。
其實就是變相把這兩口子養了起來。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翻臉
對莫梓楓的做法,林嬌杏是舉雙手贊成的。
李丁是在莫家的南貨鋪子裡做事被砸到的,按前世的說法,這是工傷,老闆理應賠償。
可莫老五不但一文錢都不給,竟然還狠心把李丁兩口子給趕了出來,這等於是斷了那兩口子的活路,要是莫梓楓不伸出援手,兩口子豈不是要餓死了嗎?
從這一點也能看出來,為啥莫梓楓打理莫家的生意時,底下的那些掌櫃或是夥計都對莫梓楓死心踏地的,那都是用心換過來的。
莫老五要是一直這麼無情無義下去,遲早會眾叛親離。
家裡多了李丁兩口子,又多了兩個丫頭和兩個小廝,再加上慶林和慶海,院子裡頓時熱鬧了起來。
看著家裡的熱鬧景象,林嬌杏心滿意足:這才象個家的樣子嘛。
轉眼之間,已過去月餘,因為粉條生意,林嬌杏跟莫家老五翻了臉。
從最開始做粉條,就一直是放在莫家的南貨鋪子裡賣。
後來莫梓楓離開了莫家,不再打理莫家的生意,林嬌杏怕莫家人為難她和莫梓楓,當時就想過要不要把粉條從莫家的南貨鋪子裡撤出來。
可又一想,莫家的生意做的大,周邊好幾個鎮子上都有他家的南貨鋪子,鋪子多,粉條的銷量就大。
而且大夥兒可不管這粉條是誰家做的,他們只知道,莫家的南貨鋪子裡賣的粉條,是最正宗最好吃的,如果貿然換了鋪子,大夥兒說不定都不認可。
再加上當時是莫家老大接手打理南貨鋪子的生意,莫老大是個實在人,跟莫梓楓又是兄弟情深,別說刁難莫梓楓和林嬌杏了,暗地裡還有些偏袒兩人。
綜合這麼一考慮,又跟莫梓楓商量了一下,決定還是照著以前走。
可是最近一段時間,莫家老五接手了南貨鋪子的生意,他也不知道是故意要打壓莫梓楓,還是店大欺客,仗著自己的鋪子多,覺著莫梓楓和林嬌杏離不開他們,竟然要改利潤分成。
以前的分成是三七分,林嬌杏這邊佔七,莫家的南貨鋪子佔三。
莫家雖然只佔三成,可他們除了提供了一個地方擺放粉條,其他什麼都不用出,等於是白白得了三成的利潤,還是很划算的。
可現在,莫老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