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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要舉辦一個party,大約是老生和新生一起喝酒吃肉,大吐特吐,玩幾個佔女生便宜的無聊遊戲。
李牧也要去那,雖然不是特別想去,不過人生就是如此,總要做幾件不喜歡做的事情,這樣才能避免更多麻煩。
但認識了一些人,就免不了麻煩,金高恩自作主張地要在party上表演之後,麻煩就友好地過來和他擁抱,然後說:“hey,兄弟,麻煩你了。”
李牧當時用中指搓了金高恩的腦門三下,但木已成舟,除非他有回溯時光的能力。
這種事情顯然是不現實的,他不是在拍電影,也不是在演舞臺劇。
“上臺丟人這種事情,還真是不擅長。”
作為一個理智主義,這麼多年來衝動之下做過的事情屈指可數,也沒讓他太過丟臉,這次卻免不了一場嘲笑。
“真麻煩。”李牧開啟電腦,搜尋搖滾音樂。
不過搖滾再怎麼自由,要是一個人唱的五音不全,只會讓人覺得白痴。
Rap_Rock?
一個奇特的詞語引起他的注意,說唱搖滾。
這種音樂形式是說唱金屬的延續,說唱對於一些節奏感不好的人,可以起到一定掩蓋作用,何況對於真正的說唱,大家都不怎麼懂。
“其實我也不懂,就當是讀課文。”李牧笑。
如果使用說唱搖滾,他們丟臉的可能性就降低到了百分之三十,如果唱的不好,還可以說為了嘗試新的音樂。
“我果然是一個天才。”李牧自語。
他搜尋歌詞簡單和重複較多的歌曲,只要他們練上一天,估計不會太差。
嗡嗡。
“Rock_Me!”
“……什麼事?”
“歌選好了沒,我有一個提議,把trot和搖滾混合起來,怎麼樣?”
第八十章洋蔥湯
“不怎麼樣。”李牧說。
“我覺得裸著演奏很不錯。”
“自己跑到大街上試試。”
“一個人沒意思。”
“找那隻咬你的貓一起。”
“似乎還不錯。”
“趁天黑快點出去,我現在要睡覺。”
“好的。”
李牧關掉電腦,他找好了歌曲。
走進臥室,手機震動。
“怎麼掛了?”
“……沒睡?”
“FF,剛醒。”
“不用再講故事?”
“不用,正在想事情。”
“什麼事情?”
“我們的約會。”
“怎麼?”
“只想和你一起。”
“不用帶T?”
“她很忙,估計來不了。”
“哦,不怕我對你怎麼樣?”
“不怕。”
“那下次什麼時候,想去哪裡?”
“不是有party?”
“你要來?”李牧吃驚。
“FFF,戴著面具去,可以?”
“倒是無所謂。”李牧說。
學校最不缺的就是奇葩,連金高恩和他這樣的瘋子變態都可以在裡面生存,K戴個面具去,他們估計只會認為是一個奇怪的新生。
他到時候和王耀說說應該沒什麼問題,party的組織者之一就是這個傢伙。
“不會有人懷疑我?”
“還好,那裡什麼人都有,何況開party的時候光線很暗,大家只會喝酒。”
“FFF,可以聽你唱歌。”
“到時候千萬別喝酒,記得坐在我旁邊。”
“好,那天下午去你家。”
“不怕我吃了你?”
“哼,才不怕。”
“那能不能稍微碰一下?”
“不可以。”
“真小氣,我身上任何地方都可以讓你碰。”
“……才不要。”
“不睡?”
“嗯,FF,你要唱什麼歌?”
“《can't_stop》,我是貝斯。”
“FF,也是,你唱歌肯定沒人聽。”
“……喂,明明唱的很好。”
“這首歌誰唱的?”
“Red_Hot_Chili_Peppers。”
“紅色辣椒?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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