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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兼併的厲害,許多百姓沒有土地,就紛紛賣兒賣女,而一旦被賣,就成了奴籍,就歸買家所有,也就不用交稅,導致國家稅收減少,當時朝廷不得不頒下政令,規定不允許良民私自買賣,並且規定一定品級的人只能有一定數目的奴僕,平民甚至不允許有奴僕。
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大戶人家被人服侍慣了,哪能沒有丫鬟僕人,可朝廷不允許買賣良民,於是就出了養子文書這種東西,說是養子養女,其實就是奴僕丫鬟,只不過是良民身份。
沈茹當初為了不回去,就自己造了一份養子文書,養父的名字是沈煊,養子是他,之所以是沈煊,不是他爹,是因為沈煊本身就比沈茹大一輩,這樣,沈茹就聲稱當初為了有口飯吃,把自己賣給二房了,而當時林清也是舉人了,身為白身的沈茹的父親自然不敢來討要。所以兩個明明同年的人,卻成了養父子。
沈茹搖搖頭說:“不,以後等我死了,我不打算去四房,我看著地裡的那些人噁心,我就埋在你們二房,你當初去的早,連個子嗣也沒有,我正好來給你傳香火。”
“其實你不用這樣”林清乾笑道,不過心裡卻很感動,雖然他不介意,不過有個人給他爹他娘當孫子,想必他們還是很開心的。
“不過,”沈茹看著林清,斜著眼說:“我活著的時候可不給你當兒子!”
去,丫的,你給我當兒子,我還怕折壽呢!
第四十章(一更)
“不過我都做了你的主考官了; 你居然還沒認出我,你不會這次院試又忘了事先打聽主考官是誰吧?”沈茹一針見血的說。
林清翻翻白眼; 表示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沈茹搖搖頭; 說“看來當初你鄉試落榜,還沒吸取教訓。”
“我以後會記得打聽。其實當年我鄉試落榜兩次,第一次真的是我自己水平不行; 第二場才是我不小心忘了避諱。我怎麼會想到有主考官忌諱那個。”林清無奈的說。
“那是,你十歲的時候策論一團糟,居然還跑去考鄉試,活該落榜。”沈茹毒舌的說。
林清覺得自己又很想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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