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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會承認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級棒,我是傳說中的睡美人!
臥槽我真是傻逼,趕緊恢復高冷的心態,不然就變成逗比了。
我面無表情地經歷了以上心理活動。
下了飛機,我呼吸著皇城的空氣,突然覺得就連霧霾都是那麼的親切。毋庸置疑,我失憶之前肯定在這裡生活過,並且生活的不錯。
方凜的行李不多,只有一臺膝上型電腦和幾套換洗的衣物,我更是什麼都沒有,一星期裡換的衣服都是方凜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們並沒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凜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髮店,我把紅毛染回了黑色,方凜把頭髮染成了紅色。
方凜對著鏡子頻頻稱讚自己,順帶勸我把頭髮再染成紅色,我裝作沒聽到他說了什麼。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來我也能這麼帥,簡直帥出了水平。離焰你幹嘛把頭髮染黑了啊,紅的多好看。”
方凜在帶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對我說著這句話,隱約給我一種勸青樓頭牌接客的感覺。
我覺得我失憶前一定是個很喪病的人,一點節操都沒有,才會想出這種比喻來。
方凜並不是獨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覺得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說不出他為什麼給我這種感覺。
父母對我特別熱情,顯然是把我當成了方凜,還不停對方凜說,“你和阿凜長得真像,當我們乾兒子吧。”
“好的爸媽,那從現在起我就是你們的兒子了。”我毫無抗拒地說道。
“爸,媽,我才是方凜……”方凜說道。
當時我就覺得這家子人真有趣,跟我爸媽似的。
臥槽我爸媽是誰啊,臥槽我想不起來啊,臥槽我忘了啊。
從那時我開始期待著恢復記憶,起碼我得想起我爸媽來,然後告訴他們我活得好好的,你們別擔心。
方凜家中並不大,兩室一廳,方凜留我過夜只能和我睡在一起。因為我並不想睡沙發,沒錯,寄人籬下還這麼叼,失憶了還這麼叼。
當天夜裡,我以夢境的形式接收了失去記憶的百分之十。
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因為那是我幼兒園時候的記憶,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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