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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套,“帶上。”
戒指當然很合適,他特意量過連盼的指圍。
連盼面板白皙,特別襯粉色,這顆大大的粉鑽帶在她手上特別好看,清麗脫俗。
手指上猛然被戴了這麼一個東西,其實有點不適應,連盼下意識地轉過手來檢視效果——戒指設計地很簡單,細細的鉑金指環,一小圈碎鑽眾星捧月一般擁簇著一大塊粉色的鑽石,圓形的,被切割地閃閃發光,幾乎把她眼睛都快要晃花了。
鑽石很厚,戴在手上,中指那兒頓時凸出了一大塊,跟個小鴿子蛋似的,何況她手小,比一般女孩子的手都要小,更襯得這個鑽戒的巨大。
有點像小女孩突然長大成人,第一次帶上首飾的這種感覺。
連盼不太懂現代的寶石,但也知道物以稀為貴,鑽石最常見就是無色,粉鑽、藍鑽、綠鑽這些異色鑽石都是無價之寶,何況還是這麼大一塊,沒個幾千萬絕對拿不下下來。
一想到自己要帶著個幾千萬上街,連盼頓時心裡就有點慌。
這要是被人搶劫了怎麼辦?
好多錢的啊!
而且……帶著這麼重一個戒指,其實做飯也不太方便。
讀書人常說君子遠庖廚,因為廚房這個東西,雖然做出來的飯菜精緻可口,但這個做飯的過程,其實談不上多麼美妙,有的是殺豬宰羊這樣血腥的時刻。
帶著如此昂貴精美的戒指,連盼感覺都有點不太敢動手,生怕把它給弄髒了。
她猶豫的神色落到嚴易眼裡,很容易便有了另外一層含義——看她扭扭捏捏盯著戒指看的樣子,似乎是不太滿意。
“嫌小了?”
嚴易問她,他語氣之中似乎自己也有些不滿意,“這樣大頭的粉鑽全世界攏共只五顆,另外四個都已經有主了,一時之間估計也難得弄過來。”
畢竟能買得起這樣鑽石的人,也都不是差錢的主,俗話說有錢難買心頭好,再想要大的,可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
連盼瞪了他一眼,簡直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還嫌小?她是有多貪心啊!
這明明是嫌大了啊!
“說什麼呢?當然不是……唔……”連盼低頭看著手指上閃爍著點點粉光的戒指,真的很漂亮,像連盼這種見慣了宮中好物的人也難以抵擋鑽石的魅力。
女人好像天生對這種物品沒什麼抵抗力。
但是這麼招搖的東西,她其實有點不太敢帶出門,放在家中珍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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