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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氤氳溢位,她笑著說:“你有瞧見我在最初遇見雲卿時,就鬧著要與蒙嘉殷離婚嗎?”
朝雲說:“這倒沒有……”他話音剛落; 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不由笑。
“我們宛宛是個好姑娘,才沒有吃著碗裡的看鍋裡的; 你是這個意思; 對不對?”
宋渺很肯定道:“是啊。”
她軟乎乎的下巴; 蹭了蹭哥哥的肩頭; 宋渺說:“——我當時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歡很喜歡他的。”她還強調地用了好幾個“真的”,萬分堅決。
那個傻乎乎的宛宛,怎麼會不愛蒙嘉殷呢?她性格單純,懵懂無知,只為美色傾心,蒙嘉殷又是那樣英俊溫和的男人,縱使他被迫娶了她,可到底沒有對她做出什麼不好的事。若是說,朝宛沒有真心喜歡過他,那才是說謊。
只是,到最後,他們分道揚鑣也是必然的。
蒙嘉殷對朝宛有過愛慕嗎?大概有過。
畢竟她有著一張精緻皮相,但這愛慕最終還是在這麼些日子裡,消磨於她的蠢笨與不諳世事。
蒙嘉殷後來順勢而為,答應了她和離的要求,也正說明這一點。
他若是有一點猶豫,當時都會出口拒絕。但他沒有。
所以,宋渺便將那朝宛該對蒙嘉殷有著的喜愛一刀斬斷,她不願做個佔著蒙嘉殷夫人的名頭,還刻意勾引男人的碧池。
喜歡一個人,就要將上一個喜歡全都擦掉,這才是堂堂正正,清清楚楚,純粹乾淨的喜歡。
朝家二小姐的腦袋瓜,也只能這麼想。所以,就是這樣簡單的腦回路,便被朝雲說成是“沒心沒肺”,甚至可能會讓人疑心她是否真心愛慕過蒙嘉殷。
宋渺自然不會去回答後一個問題,她扮演著的朝宛,也不會是懂得這種問題的人。她只知道,要讓賀雲卿為她動心,她就得是單身,得是純粹的喜歡他。
而結果也正好印證,她的做法是對的。
宋渺輕垂眼睫,她愉快地笑起來,哼著賀雲卿唱過的越腔,抬身繼續給辛苦工作的朝雲捏肩膀。
176瞧著她萬分愉悅的樣子,也為她開心,它道:“這個世界,要輕鬆許多吧?”
宋渺說:“是。”她在這個世界裡,扮演著不諳世事的朝宛。朝宛是個傻姑娘,對於正常人而言,扮演傻子無疑有些難度,畢竟得學著傻子的言行舉止,很多人過不去心中那一關。但她卻覺得這扮演過程萬分愉快。
在這個世界裡,她可以暢快地大哭大笑,因為身後永遠有著兄長在,她被寵成了現在這個不像話的樣子。
這樣的生活,惹人豔羨。
宋渺低眸,看朝雲背對著她,似乎莞爾,他輕聲說:“我們宛宛真棒,捏的哥哥真舒服。”
她喜滋滋地道:“宛宛也知道自己超棒!”孩子氣極了,逗得朝雲直笑,他脫下金絲眼鏡,清俊白皙的面上有著柔軟的笑意。
他轉過身,凝視她的眼,萬分溫柔地喊她:“宛宛。”
宋渺大聲應道:“在!”她端手端腳,非常嚴肅認真地看他,聽他要說些啥。
便聽朝雲低聲道:“哥哥永遠在你身後。”
“受傷了,害怕了,哥哥都在這,宛宛永遠都不要怕。”
他張開手臂,白袍烏髮,俊如青竹。
下一刻,結結實實接住了他捧在手心養大成如今這漂漂亮亮大姑娘的傻妹妹。
他的妹妹,一頭鑽進他的寬厚懷抱。還笑嘻嘻地高聲喊道:“宛宛不會怕的。”
“因為有哥哥在這裡啊。”她仰臉,狡黠可愛地彎眼笑,酒窩深深。
朝雲笑著揉她的長髮,他心中柔軟,又甜又苦。
他想,我的宛宛怎麼就是個傻子呢?
可是又想,還好我的宛宛是個傻子。
才能這樣開心,快樂,永遠不會因為別的事苦惱哀傷。
賀雲卿在不久後,便辭去了在梨園唱戲的活。
他與梨園籤的契本就不長,在賺夠足夠的銀錢後,便著手經營自己想了許久的武館。
武館位置在晏城城東,位置不算特別好,但因著這家武館的主人是個貌美俊俏的男人,惹來不少小姐姑娘們的注意。
賀雲卿的容顏在人群中本就出眾,卸掉那厚重粉黛後,更是迷人惑神。他雖不以容顏為傲,但難免不會有小姐夫人看上他。
賀雲卿當然不會對那些夫人小姐的刻意接近有什麼反應,他只是對宋渺的反應有些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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