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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姿倒黴,跟小飯館小老闆沒關係,正如他倒黴,也不關她和鄭中天的事一樣,小老闆自己繼續唸叨,“我找誰說理去,我至少得損失兩千塊,我一個月也就能掙這麼多錢,我一定要到派出所去告那幾個壞人,讓警察把他們都抓住,賠我錢。”
鄭中天終於開口,“不就是兩千塊嗎,我們賠給你就是。姚姿,你到附近銀行去取兩千塊來,給這個小老闆。”兩千塊錢算什麼,只要能平息小飯館小老闆的怨氣。
“什麼?”姚姿和小飯館小老闆都感覺不可思議,小老闆還認為沒有希望了呢,沒想到鄭中天居然願意出錢,他們一個驚喜,一個只是驚。
“去取兩千塊,給他。”鄭中天不願意看見別人聽不清他的指示,需要他再重複一遍,這一次例外。
“噢。”姚姿只得怏怏不快地下車,按照鄭中天的命令列事,去給小飯館小老闆取錢。她當然有怨恨,他願意出錢,是怕小老闆告狀,連累到叢笑薇,為了她,他什麼事都肯幹,卻不得不聽命於他。
姚姿和叢笑薇兩個人一樣,能想到的,過多的是鄭中天對另一個女人的好,而看不到對她們自己其實也挺不錯的。她倆都要求,使盡各種辦法,甚至不擇手段,希望獲得鄭中天更多好感,讓他對她們自己最好,最好只對她們一個人好。
這種爭搶,反而只會促使鄭中天遠離姚姿和叢笑薇她們,誰也不喜歡。
得到兩千塊錢,小飯館小老闆感覺有些不好意思,姚姿說的也對,她和鄭中天其實跟他一樣,都是受害人,可是,錢他是絕對不願意也不會放棄的,哪怕只有兩百塊,他只是眉飛色舞連聲道謝,“謝謝老闆,謝謝老闆、老闆娘。”
“老闆娘”?姚姿聽著雖然受用,可是,她實在擔當不起,不是她不願意擔當,是鄭中天沒有給她這個資格,她還不是老闆娘,也許永遠都不是。
鄭中天不作任何解釋,“嗚”地把汽車開跑。他再也不想到這種小地方來吃飯,有一次教訓就足夠,除非——除非莫明美非拉他來。
下午下班,剛到下班時間,鄭中天就收拾起東西,看樣子是要走。
“今天這麼早?”不是耽誤一個上午都沒有工作麼,而且確實還有工作沒有做完。
“我還有些事。你願意早下班,找找房子什麼的,也去吧。”顯然,鄭中天這一次不和姚姿一起下班。
“你不陪我去?”不只是陪,鄭中天還可以出錢什麼的。
“不了,有需要錢的地方,儘管告訴我,我都會給你的。”鄭中天只是想到錢,他哪裡認為姚姿更希望他多抽出些時間來和她在一起,他把那種行為看作是不知趣地糾纏。
第76章:看似隨意邀請。(1)
更新時間2013…3…24 8:39:03 字數:2049
鄭中天一個人匆匆去趕電梯,他和碰到面、同一層樓一起下班的總經理級別或者總經理助理的人們打招呼。
姚姿只好眼巴巴望著鄭中天的背影,暗自嘆氣,一個人神傷。
下到一樓,鄭中天並不著急離開集團辦公樓,他就停在電梯附近逗留。
正好是下班高峰期,下班的人多。許多認識鄭中天的員工向他微微致意,不認識他的員工隨著,他們規規矩矩溜邊兒向外走,比在辦公室上班時還有型,再也不象以前那樣,不怎麼顧及形象。
終於等來要等的人,時間其實並不算久。
莫明美向來不喜歡加班,她自認為,上班時,她已經努力工作,做好她的份內之事,儘管回到她自己租住的那間小屋子裡,也實在沒有什麼有趣的事情可以做,也比上班時端著工作的作派,白領的架子,要勤勤懇懇做人,自在、舒服得多。
“明美。”鄭中天抬起手,首先向隨人群剛剛走下電梯的莫明美打招呼。
“鄭總。”莫明美笑得燦爛,她現在看鄭中天就象老朋友一樣熟識,親切,她不解地是,“你怎麼會出現在這兒,這麼早?今兒不加班?”
“不加班。”加不加班,還不由鄭中天自己說了算,誰敢支使他這個總裁呀,在集團,他最大,只有他管別人的份,“我請你吃飯。”
“鄭總又請我吃飯?”莫明美不只是受寵若驚,更重要的是,她可以不花錢,就吃到好多非常好吃的東西,“鄭總不是特意在這兒等我吧,只為請我吃頓飯?鄭總的錢太多,沒地兒花了?”
鄭中天就是特意在等莫明美,要不然,何必停在一樓這兒不上不下不出也不進,他不好意思承認,一本正經“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