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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頭數清楚錢。
鄭中天明白,看來,莫明美早有準備,要不然絕對不會帶這麼多現金。
仔仔細細整整數了兩遍,莫明美才把12張一百元一張的錢交給導購小姐,從她的手上接過裝有領帶和購物發票的袋子,鄭重其事地遞給鄭中天,“送給你。”
“送給我?”鄭中天還是不大相信,他有點兒口吃,“你花這麼多錢,為我買條領帶?”中午莫明美自己還泡泡麵呢,這條領帶,光吃泡麵,足夠她一年的飯費呀,這種事象是她這樣摳門摳到家的人能幹得出來的嗎?可是,事實竟然擺在眼前。
莫明美臉上帶著討好鄭中天的笑,“我知道,你很快給我漲兩次工資,破了先例,最後加的那一千塊,其實就算是我訛你的,必竟是以笑薇姐要挖我過去、給我漲一千塊為誘餌和威脅條件,實在不應該。我就應該羊毛花在羊身上,以後時常送給你些禮物,也免得被你老說我小氣呀,摳門呀,一毛不拔什麼的啊,還能讓你記住我的好,對我更好——你對我這麼好,你也該得到一些回報。”
“你一毛不拔其實也沒有什麼錯呀,是生活節儉的表現嗎,我看挺好的,我平時老拿這個笑話你,其實我並沒有往心裡去,更多的只是跟你開玩笑。”鄭中天還是十分欣喜地接過領帶,這條領帶已經變得不再普通,很有意義,值得珍惜和經常帶,“我雖然不願意當羊,但是這一次領你的情。”
“原來你也貪財,看到有一點回報,就這樣高興,以後不要說我啊。”莫明美彷彿抓住鄭中天的把柄。
鄭中天很不樂意,“我這能叫貪財嗎?。我這是——”他珍視這件禮物,能得到莫明美的一點回報,多難哪,簡直比登天還難,不過,她說以後經常會為他準備禮物,想一想就喜不自勝。
“我都送給你一隻羊了,得到些羊毛,也是應該的嘛,這可是你自己說的呀。”鄭中天辯解。
鄭中天這樣說話,莫明美不愛聽,“你少來,一碼歸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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