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2/4 頁)
捧著書,你若想找他學校圖書館絕對能找到。
林桀乜了她一眼,似乎在說,不問安安問誰?這幾年林桀覺得自己記東西越來越快,體質也比小時候好上幾倍,他心裡知道這都是安安做的,而且外人以為《凌雲路》是他寫的,其實不過是代發,安安憑著這些錢硬是在市區開了幾家娛樂廳,現在由李立看著。
“叱!”劉敏看著的樣子,氣著了,“你不會以後找老婆都要問過你家安安吧?”
雖說是氣話,劉敏想想絕對有可能,要知道林桀成績很好,文理科都均衡,當初分班的時候,老師千交代萬交代林桀自己也同意了選理科,誰知道就一個星期林桀回去問了那個安安,回來就打死不回頭的報了文科,將理科老師氣的夠嗆,文科老師則是歡喜半天。那半年理科老師看見林桀多是吹鬍子瞪眼,直到《凌雲路》出版,出版商找到學校班主任去問林桀是哪位,這時候大家才知道,從此後理科老師再不說什麼,文科老師那是拿這小子當寶,圖書館無條件為他敞開,借書證都不要。
“啊。嗯!”林桀突然臉紅了,低了低頭,沒讓劉敏看到他的臉,心想要是安安不喜歡那就不找。現在的他當然沒當年那麼無知,就算還是沒人告訴他,書上總歸有提,當初才知道男人一定要和女人在一起的時候他還傷心了很久,後來瞭解到什麼是男風,瞭解到魏朝男風盛行還惋惜為什麼不是生活在那裡,這些年他是什麼心思自己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了,只是安安。。。我的安安!
“呀,怎麼問你話你都不回答啊?對了,這個星期你又要回去啊?”初中的時候都分兩個班,上了初二劉敏跟林桀在一個班上,劉敏認出是那個賣手鍊的男孩,就這麼慢慢混熟悉了,大家上了高中後,周圍全是不熟悉的人,在這樣的時候遇見同一個小學同一個班級的,那是喜出望外,所以在彼此的刻意交好下友情是如坐火箭般飛昇,連帶著在小學的劉珏也認識了林桀和吳唯安。
“不啊,安安在市區呢。”前段時間因為娛樂廳的事,安安幾乎就是留在了市區李立那,小學課業不重安安每次都是學校第一,請長假老師也沒說什麼,只是叮囑他學習不能落下。
林桀看看手錶,還有多久才放學啊?安安現在肯定在娛樂廳那,拿到《凌雲路》的版權稅以後安安說要在這邊買房的,也不知道他開始選了沒有?林桀暗暗焦急,沒再繼續聽劉敏說話了,還有一節課才放學呢。
“叮鈴鈴”,上課鈴聲響起,劉敏無奈只得先回座位。
講臺上老師說得天花亂墜,林桀什麼都沒聽進去,他還記得考上高中那天,知道高中是在市區他就開始抗拒,不想離開安安也不想花那麼多錢,最後還是吳唯安硬逼著他來上學,不然以後再也不會見他,他才收拾東西來了這裡,才來那段日子,每個晚上他都是躲在被子裡面哭,夢裡都想著安安。每個星期他最盼望的就是週五跟校車回鎮子,回去的早,他就等著安安放學,回去的晚,安安就在鎮子口等著他一起回村子。這些年他漸漸長大明白世事,他知道他該感激吳唯安,只是感激與感情卻是分開的,他很清楚他更喜歡吳唯安,會想親他,會不喜歡吳唯安看著別的女孩,他想他是不是太變態了,安安才十二歲啊?
一堂課結束,林桀根本不記得老師說了什麼,直到同桌推了他一下,“林桀,放學了,你怎麼不動啊?”
“啊!謝謝啊。”林桀整理好書放進書包,背起它走了。
出了教室門,抬頭,第一眼看見的就是樹下的吳唯安,他只是站在那,就顯得歲月靜好。
現在的吳唯安已經從八歲變成了十二歲,從小學升入了初中,如果說當初的吳唯安是粉雕玉琢,那麼如今他就更具風采,惹得路過的學生、老師不斷的回頭張望。
少年在十二三歲左右,一頭柔軟的短髮,白襯衫的領口微微的敞開,襯衫袖子捲到手臂中間,露出比女子還要白皙的手腕,帶著幅眼睛,看不清眼神,只是顯得鼻樑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搭配在一起之後,更是如上帝手下巧奪天工的作品。整個人站在那顯得器宇軒昂,風度翩翩,只是給人的感覺卻冷漠中帶著股凜然,一個人站在樹下悠然自得。
作者有話要說:改一下,
《誅仙》改成《凌雲路》
簡說不用現實書名比較好!
☆、第三十七章
“怎麼傻站在那?還不過來?”吳唯安瞥了一眼林桀,看他站在那一動不動,皺皺眉頭,最近事情太多沒顧得上他,怎麼這孩子看上去又瘦了?
林桀笑著跑過去,牽著吳唯安伸出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