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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精那麼多,寫一個多沒意思。所以這部小說,應該是短篇故事集。
第一個主角還不是電影中的男主,而是會在電影中出現那麼一兩次的號稱最強的不知道是什麼物種的妖精,是一個面癱帥哥。帥哥沉默是金,開著一家偵探社,生意很好。不過呢,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雞毛蒜皮,而且委託人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其實大家都是來看帥哥的,真正的任務反而挺少。夜風也不打算寫什麼詭異的故事,溫馨一點最好,最好把妖精當成人來看。
第一章五千字釋出之後,讀者們就沸騰了。
千萬不能小看讀者們的固執,無限的粉絲有那麼多,雖然不至於每個人都關注夜風,但三分之一是有的。很多無聊的讀者有事沒事都在刷網頁,看到夜風更新新的小說之後,樂的跟什麼似的。
夜風的新小說名字叫做《都市妖》,開篇第一章並沒有什麼出奇,簡直就是平淡的不能再平淡,除了那個帥哥,完全看不出有什麼值得驚豔的地方。
心急的讀者們被第一章弄的失望無比,但畢竟是第一章,所以沒什麼人說失望,也沒人寫什麼江郎才盡的評論,他們只是離開了,打算等一段時間等文章字數多了再回頭來看,也許這是一篇慢熱文。
夜風到沒有什麼好失望的,他準備這麼寫的時候,本就想到了這個下場。一般來說,讀者們都喜歡看爽快的小說,其實他自己也是。
寫了一章,夜風跑去洗澡,然後睡覺,成績什麼的,他已經不管了。
第二天,夜風跑去學校考試。
已經要放假了,現在夜風的目標就是及格。
如果連大學畢業證都拿不到,那就丟人了。
考試並不難,其實夜風就算考試不過關,也不會有人說。因為夜風學得是導演系,而導演系怎麼做才好?拍電影。夜風都已經拍了四部電影了,還挺成功,可以算得上是一個排的上號的導演了,這樣的人才,怎麼可能畢不了業?
夜風考完試之後本來打算回家,結果被蘇志航拉住了。蘇志航請了全班的人聚餐。
夜風沒有反對,全班都去他一個人回家也不怎麼好。而蘇志航突然這麼大方的原因,在於他得到了李逍遙的角色。當然,電視劇還沒拍,導演也沒說可以公開自己的角色身份,蘇志航肯定不會說。蘇志航對同學們的解釋就是心情好,而對夜風,則明說了是感謝。
夜風笑了笑,挺高興。
蘇志航趁著大家在吃吃喝喝唱歌的時候,拉著夜風出去了。
“夜風,謝謝你。我聽導演說了,是你給了我這個機會。”蘇志航鄭重的說。
夜風一笑:“你多心了,我只是回報母校。而且你演技不好的話,導演也不會要,所以這是你自己的能力。”
蘇志航道:“還是要多謝你。”如果沒有夜風,他不會紅的這麼快。一個年輕人,如果想在娛樂圈成名,跟一個好導演是必須的。他何其有幸,夜風總是想著他。
夜風擺手:“多謝的話,就把李逍遙演好吧。”
蘇志航點頭:“那是必須的。”
夜風微微一笑:“加油。”
蘇志航搔搔頭,問:“你會去看我拍戲嗎?”
夜風道:“我和楊宇一起去。”
蘇志航微微皺眉:“又是楊宇你們關係這麼好啊。”
夜風側頭:“我們是朋友。”
蘇志航低頭:“那我們呢?”
夜風道:“我們也是朋友啊。”
蘇志航滿意了:“恩,朋友。”
“你快去吧,大家在找你呢。”聽到包廂有人呼喚蘇志航,夜風笑著擺了擺手。
蘇志航道:“一起?”
夜風搖頭:“不必,我和楊宇有約。”
蘇志航微微皺眉,眼睜睜看夜風走,暗自飲恨。這楊宇有什麼好的,為什麼夜風和楊宇那麼好,卻總看不上自己?
哎,看來要和夜風成為朋友,他還得努力。只是不知道這夜風到底喜歡什麼,他該怎麼接近。蘇志航倒不是為了夜風的身份,他只是覺得,夜風是個忠於朋友的人,是個值得交往的人。
說到蘇志航和夜風的相識,並不需要推到多久之前,就是初戀拍攝。從那之後,蘇志航很少能見到夜風,他只能從別人口中知道夜風的事情。久而久之,蘇志航有了一種非要和夜風交朋友的想法。
第七十二章 尋找傳統
新年到了。
現在的新年越來越沒有味道;傳統的習慣幾乎已經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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