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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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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的旺盛性慾,只要不看她正臉,我都發自真心地愛她。

包子本來是要去洗菜,見我神秘兮兮的樣子,下意識地要進去看個究竟,我捂住門,笑嘻嘻地說:“一個朋友在咱們這住幾天。”包子從菜籃裡拿出一個茄子,握著茄子頭,把帶刺兒的把子對準我,嚴厲地說:“你只要告訴我是男是女就行了!”當得知是男人之後,她揮手把茄子扔進籃子,喜笑顏開地說:“今晚給你做紅燒茄子”

我開啟門看了一眼荊軻,見他已經基本穿戴整齊,正最後把一條內褲往牛仔褲上蹬,我趕忙閃進去再關上門:“我靠,你以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裡面的。”

荊軻並不在意這些小節,他隨手把內褲扔在一邊,說:“你們的衣服穿起來很難受。”

我很感謝他沒有把我的阿迪當英雄大氅那樣披在身後,看來殺手果然有很好的適應環境的素質,他既沒有對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沒問我頂燈為什麼不燒燈油,比起電影裡那些穿越到現代的土鱉,體現出了一種與身份不符的紳士氣度。

但我馬上就知道那是為什麼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問我:“可是再長就帶不進去了,怎麼辦?”看來他之所以要在塵世滯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規劃出一個完美的刺殺計劃。

我只好耐著性子問他:“你當時帶的督亢地圖有多大?”

他一手握著匕首,另一隻手在匕首尖前面一點一比畫:“這麼大。”

“你們為什麼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帶去那張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圖裡藏一把長劍帶進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帶進去一條方天畫戟。”

荊軻雖然沒有完全聽懂我的話,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勁一拍腦袋:“我真傻,真的!”然後這個荊軻版祥林嫂五體投地地說,“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荊軻解決了自己的問題,他的第一個關於“仙界”的疑問也隨之而來:“那是什麼(手指玻璃)?還有那個為什麼不見燈油(手指頂燈)?”

嘔,賣疙瘩!我被他打敗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強:這裡是仙界,說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飯的時候,我把荊軻叫上了飯桌,既然還有一年時間,偷偷摸摸的總不是辦法,索性讓他早點見光。

荊軻受到了包子熱情的款待,包子是個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荊軻盯著電視把飯扒拉到鼻子裡的時候,包子在我耳邊悄悄說:“你朋友‘小賣部’開了。”我低頭從桌下一看,見荊軻穿著我的LEE,八叉著腿學著我們的樣子坐著,拉鍊洞開,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長的傢伙正趴在襠口向外瞭望,我咳嗽了一聲,他根本沒往心裡去。包子藉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緊時間跟荊軻說:“荊哥,涼快嗎?”他就沒聽我在說什麼,指著電視說:“那裡面的小人都是你養的?”我只好站起身,指著自己的臍下之物說:“我們這的風俗是不能露出這個來的。”

我以為他會尷尬,但是我錯了。

他把那物隨手劃拉進去,還指著電視,說:“你每天給他們吃什麼?”我鬱悶地走過幫他拉拉鍊,剛拉到一半的時候,包子進來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是個異性戀者,包子那在昏暗燈光下顯得格外美妙的身體像臺水泵一樣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話說,她要讓我就算有那心也沒那力,這樣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擔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們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會,荊軻打了一夜鼾,我發現他是個不難對付的人,說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點欠缺,特容易相信別人,這或許跟他把我當神仙有關係,只要不跟他提刺殺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樣的。

白天我比平時晚了一個小時開門,剛把門板拿下來,就發現劉老六就坐在我臺階上抽菸,身邊還蹲著個胖子,劉老六見我開門了,把煙踩滅,領著胖子進來,跟我說這胖子是我的第二個客戶,他一說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覺到天塌地陷一樣。

有聰明的讀者也許已經猜出這胖子是誰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

第一卷 第好幾號當鋪 第四章 贏胖子大戰荊二傻

更新時間:2008…4…16 16:47:10 本章字數:2665

我從來沒想過秦始皇是一個胖子。

更沒想過秦始皇還是一個笑容可掬的胖子。

這個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歲左右,穿著一件繡滿刀幣的長衫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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