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4 頁)
候卻不能這樣做了:要是她跑去叫警察,不知道要給自己帶來多大的麻煩。
女人眼見逃跑無望,眼一紅又抽泣起來。陳春頗感無奈,心想這個女人真是搞笑,在沒有逃跑機會的時候就知道哭,但是機會一來動作卻比兔子都麻利。不過想了一想,又覺得她一個弱女子能做的也就是這些了。
老鷹見陳春被這女人蠻搞一陣也覺得好氣,問陳春:“春哥,現在我們怎麼辦?”
陳春正要說話,卻見老鷹身旁的查爾斯突然往橋旁一竄,趕快喝道:“幹什麼?”
老鷹也覺察到查爾斯有異,伸手朝他就是一抓,但是此刻查爾斯已經翻身跳過橋欄!只聽“嗤”的一聲,查爾斯的衣服被老鷹撕裂,但是他整個人卻從橋上跳了下去,緊接著“撲通”一聲,橋下的水面被砸起一蓬水花。
“想跑?”老鷹怒道,便要從橋上跳下到河中去捉他。
“你用不著也變成一個落湯雞/吧,”陳春看著橋下的河水,制止道,“等他上了岸慢慢捉他。”
二人便站在橋上看著河中等查爾斯冒頭,看他要往那邊游去。等了一陣,卻始終見不到他浮出水面,老鷹等得有些不耐,說道:“這傢伙在水下能呆這麼久?”
陳春看了一下時間,又過了2分鐘,感到一絲不妙:“這傢伙一隻手不便行動,會不會淹死了?”
“起來了!”老鷹突然指著河中說道。
陳春一看,果然見查爾斯露出了一個腦袋,但是才露出幾秒鐘卻又沉了下去,不一會一隻手又從河中無力地冒出來了一下,緊接著再沒於水面之下。
看到這個情形,二人面面相覷,心中都是說:“既然水性不佳,為何要選擇跳河逃跑?”
“好在我們已經知道了塔雅的下落。”陳春不再往河中看,“我去教堂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你先回酒店休息一下。”
“不用,我就在附近等你。”老鷹說。
陳春不再勉強,看看身旁的女人,想想現在查爾斯這個“負擔”沒有了所以也不怕她胡來,衝她道:“你走吧。”
女人剛剛才見到了他們身邊的那個長相兇惡的男人為了逃跑而“不惜犧牲”,知道眼前這兩人更是“歹毒”,以為陳春在說“反話”嚇自己,所以連聲都不敢啃,卻哪裡敢走?
陳春見她不走,苦笑道:“你剛才不是要跑麼?現在讓你走卻不走了?”
老鷹也道:“叫你走就走,難道你還想被賣?”
女人還是不肯行動。
陳春猜到她是害怕自己,嘆氣道:“我看在我們都是C國人的份上所以才花了1萬多歐元把你買過來,否則我會管你這檔閒事?不要怕,我們都是C國人,你走吧。”
女人的膽子大了一點,看著陳春,遲疑道:“你們是想把我買了賺錢吧?給我一點時間,我給你們錢,保證比買我的錢多,好麼?”
“給我們錢?你以為這是在國內?要不是我把你買出來,你恐怕連回去的機會都沒有了!走、走、走!”陳春催她道,要不是聽她說這話的口氣可憐巴巴,他早就發火了。
女人見陳春一味催自己走,又見他神態不似做假,相信了一分,扭扭捏捏走出幾步,回頭見二人並沒有追來的樣子,又快走幾步,再次回頭,小跑幾步,最後再回頭一次,喊了聲“救命”一溜煙向剛才有警車那邊跑去。
陳春見這女人的動作感到十分滑稽,對老鷹笑道:“這個女人的德性怎麼還像一個小女孩一樣?”突然想到一人,居然覺得她們有些神似。
擔心女人引來警察,陳春和老鷹往其他方向走了一歇。他們熬了一夜,都有些疲倦,但是塔雅還沒找到,所以二人都沒有休息的打算。吃了一點早餐,陳春決定先到教堂裡去看看,既然那個李拉斯。皮特是神父,那麼教堂發生了案件他應該會出現。
到教堂附近之後,老規矩,陳春隱了身,小心地穿過了警戒帶進了教堂大門。
一進門就看見兩個警察,他們站在門廊,掃視著門口聞訊趕來的記者。陳春繞過他們,繼續往前走,他感覺走廊有些陰森,不知道這是不是跟門外有警車有關。
穿過走廊,隱隱聽到側邊一間房子裡有人說話,陳春走了過去,繞到門口。只見房門大開,一個棕色頭髮的警官站在屋子裡正對其餘兩人說話,陳春雖然聽不懂他們說些什麼,但是好像從中聽到了“李拉斯。皮特”的發音。
他走進門去,地上的情景讓他感到不大自在: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屍體躺在地上,旁邊的鮮血還未完全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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