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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
小玩意兒終於心甘情願,也回啾他一記才完全閉上眼,在他肩膀蹭蹭臉蛋,不一會兒便呼呼睡圭。
想睡時哭哭鬧鬧,是小玩意兒最大的壞癖;睡前左邊臉頰讓娘啾啾,右邊讓爹啾啾是小玩意兒最大的堅持。
李祥鳳貪心地在小玩意兒的左嫩頰也烙上一吻,因為上頭有個溫溫淡淡的胭脂唇印,是疼寵孩子的孃親所留下,也是他最愛看的景色——
神似於他的孩子,擁有他深邃獨特的五官容貌,在她粉軟軟的小臉蛋上,有他妻子的唇脂點綴在那兒,看在眼裡全是幸福。
溫馨的一刻,周遭卻一片死寂,彷彿正親眼見到李祥鳳當著眾人的面,支解一個小娃兒的軀體,再順便拿娃兒嫩嫩的香肉蘸醬一口吞下般的駭人恐怖——
眾人瞠目結舌,恐怖的是李祥鳳還又偷親了小娃兒一記。怎麼?是在嘗味道,看要從哪裡開始咬下才順口嗎?!
李祥鳳對眾人高舉他手上的小玩意兒,驕傲宣告:“她就是我沒有多餘精力再接受皇上賜婚美意的原因。請另覓倒楣鬼吧!”
說畢,他踩著同樣驕傲的步伐,驕傲退場——
有妻有子有女,他心滿意足,再不需要任何多餘的人來介入。當然,如果愛妻明年願意為他生第六個孩子,他也不反對再多添幾個小玩意兒來熱鬧熱鬧。
李祥鳳走後良久,終於有人敢開口——
“原來……七哥喜歡的是那種才三、四歲的奶娃娃哦?”
小皇帝終於明白為何李祥鳳對以往他好意作媒總是嗤之以鼻。原來是他安排的物件都太老了!恍然大悟!恍然大悟!
“噗哈哈哈哈……”笑得最大聲的是十七皇叔。
日後,皇城流傳了許久許久的一個傳說,史官將之忠實記載在史書上,畢竟當日親耳聽到、聽眼見到的證人太多太多,作假不得。
興帝第七子,母赫連氏早歿,其深甲高鼻,外貌奇特,資質聰慧,深受興帝寵愛,興帝時與其商討國政,其言如金,興帝深信不疑,其權其勢,朝野無人能及。
聖賢二十四年秋,七子偕同興帝十七弟李求凰謀反,短短二日廢興帝,自立為皇,未改國號,月餘,扶興帝第二十六子為帝,是為平帝,與興帝十七弟攝政同治朝綱,直至平帝成人。
第七子李祥鳳終生未娶,無妃無妻無妾,平帝十一年,酒宴上,酒後吐真言曰:吾為稚女而拒賜婚。
眾官始知,其癖好狎童娃,喜三、四歲稚女,不可告人……
歷史,將源遠流長地傳遞下去。
後記
說來說去就是善變啦!
決小明
很多人猜到這本書的男主角,害我差點沒有動力寫下去(喂!自己懶不要怪罪在讀者身上!)
我以為在《十七皇子》裡埋的伏筆很小,正常人對一個九歲的小孩子沒什麼興趣吧,沒想到還是被很多人看出來我的破計畫(嗚),當收到第一封劈頭就問:“縛綁王爺是寫李祥鳳的故事,沒錯吧?”的來信時,我有股衝動想將已經打了三章的故事砍掉重打。
這樣一點都不有趣,一點都不驚奇,也一點都不震撼了啦(應該沒有人期待我會有給大傢什麼震撼吧……),我真的比較喜歡大家只知道女主角是盼春,而男主角一出現,大家會驚呼——
“咦?是李祥鳳?!”
“我沒想到會是李祥鳳耶!”
“怎麼會是李祥鳳?!”
“誰是李祥鳳呀?”(不要這樣問我,我會哭的)
現在的讀者真的太聰明,作者只好自立自強(灑淚)。
總之,猜中男主角的讀者們,我送你們一隻大拇指啦(贊),對,這次是《十七皇子》裡那位可愛卻沒有童年導致性格扭曲變壞的李祥鳳啦,我喜歡寫小孩,長大之後一點都不可愛了(三十幾歲的老男人再可愛也亂可怕的)。
這回書皮上的系列名冠上了“幽魂淫豔樂無窮番外篇”這幾個大字,我之前在小迎春裡有說了,我會將這本書獨立在“幽魂淫豔樂無窮”這個系列之外(搔頭),結果我食言了嗎?不不不,這次這本書的系列名就叫“幽魂淫豔樂無窮番外篇”,和“幽魂淫豔樂無窮”是沒有關係的,大家自己數數字數,一個是十個字,一個是七個字,真的不是同一個系列的,真的……(再拗嘛,你再拗嘛……),反正我堅持“幽魂淫豔樂無窮番外篇”是新系列噢!它是新系列啦!(非常堅持)
原本以為這個書坑我已經填滿了,可是為什麼我好像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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