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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的土家族和苗族住戶中我沒能看到幾個年輕男子,當地人告訴我說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留守的都是老人、婦女和孩子。她們穿著五彩繽紛的舊衣服,在街邊向遊客兜售各種各樣的紀念品。
我問小雙:“你考上哪個大學啊?”
小雙說:“湖北民族學院。我考的是服裝設計,我喜歡做衣服,在家的時候我就自己裁過好些衣服,我媽媽還拿出去賣過。”
我說:“你想上大學嗎?”
小雙說:“當然想啊。我出來打工,就是為了攢錢給弟弟上大學。如果賺得夠多,我也可以去上大學的。”
我看到小雙的大眼睛光芒閃爍,我忍不住說:“其實你現在就可以去考啊,錢不夠我可以借給你的。”
小雙很開心,說:“桂哥哥,你有這個心我就很高興啦!我不用你的錢,我媽從小就跟我說,不能隨便花男人的錢。”
我聽了有點哭笑不得,一時語塞。
小雙說:“我準備啊,等錢賺夠了,就重新考大學,考個更好的大學,而且這次我要學法律。”
我說:“為什麼?現在隨便是個學校都有法學專業,連工學院、科技學院都有,過一陣子恐怕連醫學院都要開法學了。學了四年什麼實際的能力都學不到,工作也不好找,一畢業就失業,要是考不過司考,這大學就等於白上了。”
小雙眼睛瞪得老大,問我:“那你幹嗎還學?”
我說:“我當時不是不懂嗎!當時就是沒有人像我現在指點你一樣指點我啊!你去學個會計、精算什麼的,比較容易賺錢。”
小雙想了想,像立志一般堅定地說:“我想像桂哥哥一樣,當個法官!”
我說:“好,等你成了法官,我就辭職做律師去了。你罩著我。”
決不妥協 二十三(1)
三天後我們在第一法庭公開宣判。對著攝像機我宣讀了判決書:
“……本院認為,邢勇犯罪時精神狀態正常,其對自己的行為具有辨識力和控制力,辯護人提出的關於邢勇犯罪時精神狀態異常的辯護理由沒有證據證實,不予採納。邢勇因被害人梁素梅提出分手而心生嫉恨,故意剝奪梁素梅的生命,並將屍體切割、拋投,試圖毀滅罪證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依法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讀到“立即執行”的時候我心裡顫抖了一下,畢竟前面的說理是如此的虛弱和沒有說服力,像身穿著皇帝的新裝一樣,我無法掩飾自己的心虛。可是旁聽席上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邢勇看著我,臉色蒼白,遺憾的是我沒能讀懂他的表情。
宣判之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首先是新聞媒體大肆報道了一番,標題無不充斥著“公正”、“償命”、“大快人心”之類的字眼。媒體的讚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老百姓們對這個判決的期待和滿意。幾乎每個人都想邢勇死,因為我們正生活在一個如此沒有安全感的社會里。我們吃著隨時可能致命的五花八門的有毒食品,住著隨時會傾倒碎裂的高價豆腐渣樓盤,坐的公交車可能隨時會自燃,走在斑馬線上隨時會被70碼的車速撞飛,祖宅隨時會被強拆,祖墳隨時會被推平,被比自己窮的人偷,被比自己富的人騙。於是大夥兒很憤怒,而這樣的憤怒需要宣洩。這個時候邢勇很適時地出現了。在這樣一個危險的社會里,大家是不容許邢勇這麼危險的人物繼續存在的。
輿論一邊倒的讚揚聲讓院領導們非常滿意。向審委會彙報宣判情況的時候,郭院長狠狠地表揚了我一番,一把手戴院長也對我和藹地微笑表示讚許。鄒庭長看在眼裡,回到庭裡就宣佈我年終考核成績為優秀,並評為辦案先進個人。
邢勇沒有上訴。我跟小潘把卷宗整理好,十本一捆打包,裝在紙箱裡,寄到省高院立案庭,等待省高院核准後再上報最高院核准。
做完這些後我長舒了一口氣,對我來說這個案子到此結束,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雖然不盡如人意,但也無愧於心。桌上的檯曆已經好幾天沒有翻過了,我連續撕掉幾頁,發現今天已經是臘月二十六了。
剩下的工作就是寫年終總結,填績效考核表和各種各樣的資料匯總表格。一年的工作告一段落,終於可以有幾天休整的時間,不用再拼命地忙碌。我很想回憶一下過去的一年我究竟忙出了哪些成果,但怎麼都想不起來。這一年我接了一百零九個案子,結掉了七十一個,六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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