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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太過分,沒人上報。政府是不會出面干涉地。更何況法不責眾,而且這法律上一也規定了十倍賠償公共設施損失。而且打壞了別人的東西,也是要陪的。讓他賠大家點伙食費和營養費並不過分……
林靈兜裡有點錢後,就摟著蕭眉去邊上那商場了。本來林靈是想去那豪華地段的。不過林靈在路過的時候,瞄到貨架上最便宜地東西都是十幾萬的價格。林靈見了後直接就繞道走。
兜裡就幾十萬錢,進去也不過能買幾樣東西,而且買地東西又不怎麼樣。如果看到喜歡的不能買徒增煩惱,倒不如眼不見為盡。過幾天,有了錢好好地來逛上一逛。看到喜歡地就買!
林靈又帶著蕭眉自在平民區和步行街逛了起來。還別說,就算是這裡的步行街和平民區所賣的東西,都比地球上地那些富人區好上很多。畢竟那科技科是差了不知道多少萬年,隨便一個小東西都比地球上好的多。
林靈和蕭眉一直逛到天黑,然後帶著大包小包地零食回到了賓館。
然後兩人躺在床上看著立體投影節目,互相喂著零食。那悠閒愜意的樣子,估計給個神仙都不換。
“我說林靈啊!那歌曲收費能成嗎?”蕭眉手來拿著零食,依偎在林靈地胸口。抬頭對蕭眉說道。
“怎麼不行!我就在標題上打上本人最近缺錢,希望喜歡我歌曲的人每人拿出一塊碼利錢支援一下。畢竟一塊錢碼利幣對於大家來說不過是n+9~牛一毛啊!掉在路上,都沒有多少人會特意的穿過一條不寬的馬路去撿。”
“那你就不怕他們罵你?”
“管他們做什麼!愛聽不聽。只要有一億個人拿出錢來聽我的歌,那麼買我們缺少零件的資金就有了。而且還能多很多。”
“這倒也是。不過你回家了,有什麼打算嗎?”
“打算?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也沒考慮。至少也是回去看望一下父母,然後再陪他們一段時間。出來都快幾十年了,就算是地球也是十幾年了。我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回去也該我養他們了。生兒育女不就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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