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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龍首原打獵,本想打些山雞野鴨,賣一些錢,嬸孃就不用熬夜抄書,沒想到遇到一隻從西內苑跑出來的金錢豹,結果我把它幹掉,賣了六百五十吊錢。。。。。。”
他話沒說說完,沈秋娘便將他摟在懷中,淚水撲簌簌落下,“嬸孃沒用,竟然讓八歲的孩子去打獵養家,是嬸孃沒有用!”
元慶被嬸孃抱在懷中,他眼睛也有點紅了,低低喊了一聲,“娘!”
沈秋娘渾身一震,她低頭看元慶,“你叫我什麼?”
元慶低下頭,小聲說:“我第一天見到嬸孃,就把嬸孃當作是我的母親了。”
沈秋娘再一次將元慶抱在懷中,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傻孩子,你就是嬸孃的兒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親的袖子,小聲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淚,撫摸元慶的頭,“孩子,我們情同母子,但你還得叫我嬸孃,你明白嗎?”
“嬸孃,我明白。”
“好了,你把錢收起來,我們先去吃飯,打獵的事晚上再說。”
元慶和妞妞一起動手,將錢裝進麻袋,塞進床榻下的空隙裡,元慶又反覆叮囑妞妞,“千萬別告訴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嚴了,比如那把劍娘反覆問我,我就堅決說是你師傅送我的禮物。”
“嬸孃相信了嗎?”
“最後相信了,她叫我以後要去謝謝你師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這小丫頭說露嘴,咱們就幹那一票,以後金盆洗手。”
“嘻嘻!就幹那一票,說得咱們像盜匪一樣。”
“妞妞,元慶,過來吃飯了!”廚房傳來沈秋娘的喊聲。
“來了!”
元慶和妞妞跑到小廚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遞給他們,“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書,拿到兩吊錢,特地去墟市割了兩斤肉給他們補補營養。
她把最大的一塊燒肉夾給元慶笑道:“本來想買一隻雞,但去晚了,雞已經賣完,明天買給你。”
說到雞,元慶忍不住笑起來,“嬸孃,不用去買,我明天射兩隻山雞回來,我今天就射了一隻,當午飯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慶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慶伸手用指節敲了她腦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險,會成我的負擔!”
“誰說的!”
妞妞小嘴撅起說:“我的輕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們不是翻牆進武館嗎?”
嚇得元慶連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腳,可千萬別說漏嘴,沈秋娘沒有注意妞妞說的話,她的心思還在打獵上,不由嘆口氣,“我真笨,我去採藥時也看見過野鴨,卻從未想過打一隻來給你們補補身子。”
沈秋娘其實有隱情,她不敢暴露自己會武,她教妞妞練武都是把院門關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楊府其實是為了替丈夫報仇,她的仇人並不是楊素,而且親手將她丈夫殺死的史萬歲,她曾經兩次在楊府中看見過史萬歲,但都沒法下手,後來就再也見不到。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漸漸淡化,如果不是要撫養元慶,她早就帶著女兒離開楊府,天下之大,哪裡容不下她們母女,何必在別人府上為奴。
自從撫養元慶後,她其實也和自由之身沒什麼區別,楊府對她沒有任何約束,她便一年年住下來,全心全意地撫養兩個孩子。
但無論如何,她也不願暴露自己會武藝,寧願抄書掙錢,也不會像元慶一樣去打獵,而且她怎麼也想不到,一隻金錢豹竟然價值六百五十吊錢。
她心裡很清楚,虎豹雖值錢,但多少獵人喪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隻金錢豹就未必打得過,就算一般練武之人也難敵豹爪,只有張須陀那種練搏殺之技的武將才能與虎豹相搏。
想到這,沈秋娘又憂心忡忡說:“元慶,你去打打山雞野鴨之類我不反對,但你去搏虎豹太危險,你還小,不能再去了。”
元慶今天和金錢豹幹了一仗,他知道自己其實打得過,只是他不想讓嬸孃擔心,便笑道:“嬸孃,我想打還打不到呢!今天的金錢豹是從西內苑跑出來的,再說我練的武藝,必須要進行搏殺才能突破,這是師傅說的,我今天是很輕鬆幹掉了豹子,嬸孃就放心吧!我現在很厲害了。”
沈秋娘知道這孩子已經長大,自己攔不住他,只要不走邪路,就讓他去搏擊一番吧!
她嘆息一聲,“快吃飯,水已經燒好,等會兒你拎去泡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