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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佩劍,氣質與這群粗陋漢子格格不入。他仰頭望著旁側高峻險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掃了一眼滿地墜石,陰沉的臉露出一絲笑意,點點頭道:“以亂石伏擊車馬,造成意外事故模樣,無懈可擊。也只有熟知此處地勢的賢仲昆,才能辦到,劇辛此番未找錯人。”
矮壯漢子不無自得一笑,正待說話,卻見一個右腮有撮黑毛的漢子,急匆匆走來,面色難看地稟告:“御手、侍從都在,唯獨少了一人,有足印顯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壯漢子笑容僵住。
劇辛握劍柄的手一緊,森然逼視那矮壯頭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給了,要錢穀我也給了,只要求你將此事辦得妥妥貼貼——這就是你所謂的乾淨利索麼?”
矮壯頭目呼哧哧喘著粗氣,臉色鐵青,雙目鼓出對十餘手下怒吼:“給我搜!給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給我挖出來——”
第二章 【有緣相逢】
張放擺脫那群豺狼後,一口氣跑出五百米,鑽進路邊一片樹林,扶著一棵大樹直喘氣,然後按住肋間,貼著樹幹,慢慢滑坐在地。兩隻腳掌傳來陣陣刺痛,提示他現在還光著腳。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張放在上坡時就曾撿拾到一隻,當他看到那隻鞋時,就明白為什麼會光著腳了——那是一隻木屐。
可惜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另一隻,多半被埋在亂石堆下了。只有一隻鞋,而且還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腳上怎麼逃?所以張放乾脆把這木屐也扔了。光著腳在崎嶇山路這麼一陣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過。
張放蹺起腳,白裡透紅的腳掌,看來“自己”出身還真不錯,這腳掌保養得比現代那具身體的手掌都好。不過,這對走山路可沒有什麼幫助。當然,這小事難不住他,用劍割下兩幅衣裳下襬,將腳掌纏繞包裹起來,做成一雙“布鞋”。試著走幾步,倒挺管用。
望著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漸西沉的太陽,張放知道,當務之急,就是尋找有人煙的地方,否則一旦入夜,飢寒交迫、餐風宿露不說,那群豺狼是否吃飽還是個未知數……
要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尋找人煙之處,沒頭沒腦瞎轉是行不通的,必須有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驢友,有過不少野外生活經歷的張放,自然知道從哪裡下手:先尋找水源,然後溯流上下搜尋,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張放相信,能有馬車通行的道路,縱是大山深處,也一定會有人家,而且絕不會太遠。
當他走出樹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著一條明顯是人踩出的小徑,繞著山體三轉兩轉之後,隱隱有潺潺水聲入耳。張放一喜,加快腳步,穿過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聳入雲的山峰出現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東而坐的巨佛。令人絕倒的是,在巨佛的“兩腿”正襠處,一條瀑布飛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於亂石間,匯聚成溪,沿著平緩的地勢,奔流而下。
河流兩岸,可見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壠。而在小溪的南側,沿山勢錯落有致分佈著數十間茅屋,籬笆內外,隱見人影,更有犬吠聲聲……張放懸在心頭一塊石頭終於落地,見到同類的感覺,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煙的人完全無法抵抗。
噗!張放一頭扎進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著氣泡。十幾秒後,張放酣暢淋漓地仰起腦袋,左右甩動,水珠四濺。
清咧甘甜,這才是真正的農夫山泉。
張放抹了把臉,雙手合成碗狀,掬水痛快飲了幾口,舒坦地長吁口氣。倏地,他的動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著一張清晰而完整的面龐:頭髮烏亮、額覆劉海、輪廓秀氣、眉毛修密、雙瞳清亮、鼻若膽懸、唇若塗丹……這張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該不會是……
張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間一摸——感謝上天!帶把的!而且那話兒還不小。從光溜的手感判斷,這軀體不會超過十三歲。
能重回十三歲,對於前世已過而立之年的張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軀,流落到這古代深山老林裡,這樣真的好麼?
張放發了一會呆,突然渾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腳旁長劍,錚地拔劍出鞘,火速轉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個人,被張放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得失驚後退,其中一人更是失聲尖叫。
這是三個十來歲的少年,灰布裹頭,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褲子,打綁腿,衣褲裰滿補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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