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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申訴人方世友,一審被告,二審再審上訴人,男,1967年8月22日出生,住址:大連市沙河口區綠波小區110號樓3—2—2號。
這起案件二〇〇五年五月七號,從大連運通工程有限公司到大連市沙河口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告我職務侵佔開始,歷經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第一次執行,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第二次執行迴轉,到今天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抗訴貴院重審,從二〇〇五年打到了二〇〇九年,從區縣基層法院,打到了省高院,可謂時間漫長經過曲折,案情簡單過程繁瑣,實際上堪稱現在普通百姓打官司,艱難困苦任人宰割的典範例子。
二〇〇五年之前我從來沒有打過官司。以前我每次路過人民法院的辦公大樓,心底油然而生的是敬意,感嘆這是多麼神聖的地方啊;每次看見人民的法官,心裡充滿著羨慕和敬佩,多麼高尚的職業,多麼優秀的人才。現在我的這些看法因為這起官司,幾乎徹底改變了。
運通公司告我職務侵佔,公安部門經過調查取證,認定運通公司提供的協議書是假的,運通公司當時員工的證言也充分證明,侵佔事實根本不成立。
一審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不僅採用了偽造的關鍵證據協議書,詳見我提供給法庭的證據目錄,目錄中第一份證據大連恆銳物證司法鑑定所文檢鑑定書,並在判決中故意更改原告提供的證據工程合同內容,工程合同金額為五十五萬元,判決書中故意更改為六十點八萬元恰好與房款等額。
二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僅對一審法院採用偽造證據,更改原告提供的證據內容視而不見,而且嚴重違反法定程式,在我書面申請強烈要求法院對偽造的關鍵證據協議書進行鑑定,鑑定結論直接關係案件判決的情況下,不予鑑定再次造成錯誤的判決。
再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雖然推翻了一二審的錯誤判決,但仍然避重就輕,掩蓋了多人合謀成功進行訴訟詐騙的事實真相。
二〇〇六年我作為被執行人,被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我被迫東湊西借了六十多萬元現金,直接交給了沙河口法院,最後不得已賣掉了房子還債。
二〇〇八年我作為申請執行人,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迴轉,沙河口法院敷衍了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執行了近一年也沒有追回來一分錢。
現在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對再審案件提起抗訴,貴院依法進行再審,我現在又找到了最新證據,詳見我提供給法庭的證據目錄,目錄中第二份證據,大連運通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劉繼光等六人簽名,並蓋有運通公司公章的《關於運通公司獎勵給方世友房子一事的證明》的證明材料。
此案申訴人大連運通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給法院偽造的關鍵證據,非法獲取了房款六十點八萬元,涉嫌訴訟詐騙望貴院予以查明。
此案第三人大連泰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直述稱沒有收到任何房款,請看我提供給法庭的證據目錄,目錄中第三份證據,大連泰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出具的,收到方世友房款五萬八千元的收款收據。第三人大連泰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作偽證,望貴院予以查明。
此案對當事人方世友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許多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由一審原告運通公司提供的偽造協議書,和第三人大連泰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偽證,一二審法院弄虛作假顛倒黑白而造成的此虛假案件,從2005年至今已近四年,當事人不僅東湊西借變賣了房產再次支付了房款,而且由於疲於應付此無中生有的官司,使當事人經營的公司業務荒廢人員流失,如今已經關門大吉,對國家和個人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現在當事人家庭破裂妻離子散,公司破產流離失所,對社會對生活都失去了信心。現在我懇求人民法院明察秋毫洞察明鑑,讓事實真相昭示於天下,讓公正的判決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綜上所述,我們堅信人民法院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我們普通老百姓相信我們的黨,相信人民的政府,仍然堅信法律是公正的,事實終究會真相大白水落石出,我們殷切期待人民法院會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我們全家翹首以盼!
此致
當事人:方世友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十四
二〇〇九年七月,中國大連國際啤酒節在星海廣場隆重舉行。星海廣場原來是大連淩水養殖場,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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