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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這樣接案的王法官也已經回來了。又過了幾天,方世友拿著修改好的材料找到了王法官。王法官簡單看了一下材料,把材料往外一扔,說你這個案子不符合國家賠償條件。方世友問沙河口法院更改證據弄虛作假判錯了案,執行迴轉時敷衍了事根本不採取措施,執行了一年也沒追回一分錢,那法院造成公民的合法財產無端遭受侵犯,讓老百姓家破人亡公司破產就得自認倒黴嗎?王法官說要不你先把材料放在這兒,我們研究一下,我看這個案子是不夠國家賠償。沒過幾天,王法官給方世友打電話,說你的材料我們研究了,有兩個問題:第一是申請國家賠償的時間不夠。申請國家賠償的時間,得在最後一次判決之日起六個月以後。省高院判決日期是去年十一月九號,現在才三個多月。第二是執行迴轉程式沒有終止。執行迴轉確實執行不了了,沙河口法院得出一個無法執行的終結執行裁定書。你過來把材料拿走,等把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再來申請吧。
方世友把申請國家賠償的材料拿回來以後,這天去沙河口法院找桑法官。桑法官說你去盯一盯運通公司的法人代表於文燕,如果發現她在家你打電話給我,我帶法警去抓她。方世友說以前在家不抓她,現在早跑沒有影了。案子是你們法院判錯的,我把錢交給了你們法院,我就找你們法院要錢。
方世友回家以後躺在床上,腦海中浮現出從打官司到現在,一個一個法官的身影。如果一個法官代表一個個體,那麼這麼多法官是否代表一個群體?如果一次判決稀裡糊塗渾水摸魚,那麼為什麼反覆幾次判決,人民的法官就是要掩蓋事實的真相呢?
方世友接觸的第一位法官是初笑林,給人的第一感覺是慈眉善目,看起來挺不錯的那麼一個人。但幾次接觸以後,這位法官的本來面目就暴露無遺。明目張膽地弄虛作假,膽大妄為地顛倒黑白,法律早已經成為她手中謀取私利的工具,氣急敗壞時面目猙獰專橫跋扈的樣子,怎麼也不能讓人與人民的法官聯絡在一起。
方世友接觸的第二位法官是大連中院的助理審判員王小狀,案件審理過程中王小狀打電話給方世友:聽說你賺了一些錢,拿出來一些算了。到現在為止一想起這個電話,方世友仍感到震顫,這句話怎麼會出自堂堂的人民法官之口?接到一審法院沙河口法院執行通知後,方世友才知道二審已經做出了判決,本來光明正大的事情,為什麼人民的法官卻做的如此卑鄙無恥?
第三位法官是一審沙河口法院的執行法官廖法官,方世友到他辦公室的時候,偶然聽到他正和運通公司的律師聊天,運通公司的律師說我老和你們庭老郝打麻將,輸了好幾萬,廖法官趕緊說哪天咱們一起打麻將。
第四位法官是這個案件的再審法官,再審開庭後對方世友說這個案子對你非常不利。再審的提起是因為方世友委託大連恆銳物證司法鑑定所對本案關鍵證據進行文檢鑑定,鑑定結果證據是偽造的。但再審的判決雖然推翻了一二審的錯誤判決,但卻掩蓋了事實的真相。
第五位法官是一審法院進行執行迴轉的執行法官桑法官,打電話給方世友說我是這個案子的執行法官。結束通話電話後方世友一直琢磨他怎麼不告訴我什麼時間到他那兒去呢?第二天方世友自己找到了他的辦公室,他直截了當地對方世友說這個案子執行不了了。方世友說這個案子一審是你們院判的,我是把案款現金交到了你們院的,怎麼判錯了的案子執行錯了的案款會要不回來呢?桑法官說我也沒有辦法。所以此案在他那兒執行了那麼長時間沒有任何結果也就不足為奇了。
第六位法官是省高院立案庭的孫法官。2009年一月份省高院就下達了一份重審裁定書,直到4月份方世友打了無數個電話,去了好幾趟才找到在這位法官手裡。方世友打電話找到這位法官說我在你們院接待室想問一下這個案子的情況,他說你等一下就放下了電話,直到20多分鐘以後話筒裡傳來一位女士的聲音說法官有事出去了。等到方世友再次打電話找到他的時候,這位法官告訴方世友這個案子已經轉到別的庭了。
第七位法官是省高院審監庭的曲法官。這個案子2009年4月28日轉到了他這裡,方世友先後去了瀋陽五次還不包括開庭,但始終沒有任何結果。該法官一直說準備到大連去一趟調查一些情況,但始終也沒有來,不知其葫蘆裡賣的什麼藥。9月份說案子十一左右會有結果,可十一月份了卻突然打電話叫方世友到瀋陽去一趟,不到5分鐘又打電話改口說下週我去大連但最終也沒有來。該案2009年11月9日就作出了判決,而該法官2010年1月13日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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