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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上面?”
“嗯,當時巡邏的侍衛在這裡驚見到努旺達二世陛下的頭顱,驚恐萬分跑出神殿後不久,便聽到了皇帝陛下的喊聲,然後衝至蓮花池,見到陛下拿著沾血的刀,以及……”路斯比頓了一下,記憶猶在,清晰如昨日發生,“當時我也聞訊趕了過去來,皇帝陛下已被侍衛壓制住,池中則漂浮著一具金邊紫衣的無頭的屍體,那屍身的形態,和努旺達二世一無二致,因此,所有人都認定屍體就是努旺達二世陛下,但當在場的人再衝進神殿的時候,頭顱已不在了。”
話落,靜謐的神殿內抽氣聲不斷,儘管已聽過多遍,但仍是讓人不由自主地毛骨悚然。
“之後,他的腦袋也一直沒找到。”阿爾緹妮斯摸著神臺,完全沒有絲毫的驚顫,不是她膽子大,而是她看過更離奇的殺人手法,這個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是,完全消失不見了。”這個疑點,當初他有提出,卻被負責辦理此案的官員駁回。
“死人的腦袋不可能長腳走掉,那麼就只有兇手拿走,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要頭幹嘛。”這完全是她自言自語,但在冷森森的神殿裡顯得猶為驚駭,聽得奧利等人,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
“阿爾,能不能先離開,這裡很恐怖啊。”卡布斯扯了扯她的衣角,外面豔陽高照,這裡卻依舊陰森恐怖,讓人腳底發涼。
“你膽子真小,虧你還是個醫生。”她彈了他一記額頭,“這麼膽小,你還非要參與進來。”
“不是啦,本來是沒什麼好怕的,但是你看,你剛才灑得那個什麼水來著,我一想起來就就發寒。”先前他們已來過一次,她從那個巴掌大的盒子裡取出一瓶藥劑,混著水後,就讓卡魯伊灑遍整個神殿,而後又關上殿門,本來他還在想,伸手不見五指能看到這麼,等過了一小會兒,神殿的地板,神臺,以及牆壁上都染上了一層發光的藍白色,那景象真是說不出的詭異。
“不是什麼水來著,那是魯米諾試劑,用來測驗血跡的。”她沒好氣地又彈了一記他的額頭,查案第一要素就是要找到第一案發現場,而有屍體的地方卻不一定是第一案發現場,所以她才會用魯米諾試劑作檢測,好在她二十一世紀的工具還儲存完整,否則就困難了。
血是一種很奇特的液體,即使清洗得看不見了,其中的血紅素依然會殘留下來,而且可以儲存相當長一段時間,只要用魯米諾試劑噴過有可能沾有血跡的地方,血紅素就會呈現藍白色熒光。
因此,她檢驗出池邊的血跡太少,和被砍腦袋留得血不相符,而這裡卻有著大量的鮮血,她百分百肯定這裡才是第一案發現場,但疑惑也就來了。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她回首突然看著他們。
五人驚異莫名,但還是點了點頭。
“你們覺得把人的頭砍了以後,要分開頭和身體,是把頭搬走方便,還是搬身體方便。”
多駭人的問題,即使現在是大白天,他們聽聞後頸上象似被寒風吹過似的不禁打起冷顫,但這個問題,就連白痴也能回答。
“當然是頭了,努旺達二世陛下身材高大,但頭就那麼一點,當然搬頭了。”回答的是卡魯伊,“這個問題很蠢啊!”
其餘幾人也一致認同的點頭,不過那個蠢字,可沒敢說出來。
“很好。”她知道這個問題很蠢,但不是她蠢,“你們不覺得兇手很蠢嗎,他偏偏就把身體給搬到了蓮花池裡了。從這裡到蓮花池,要途經一道長廊,要走五分鐘,兇手為何如此做。”
她的話頓時讓五人察覺到了可疑之處。
“還有,頭比較容易藏起來,可是身體不行,兇手難道不怕搬身體的時候,被人看到嗎?”
“這的確有點怪異。”路斯比沉思道,既然是殺人,那就該小心行事才對,為何這樣大廢周章。
“難道兇手真是個笨蛋。”卡布斯不假思索地說道。
她輕笑,“我並認為這是兇手笨,而是他這麼做必然有理由。”
“什麼理由?”卡奧利顯得有些急不可待,這讓他想起了兩年前在卡哈格的事情,她遊刃有餘的模樣,讓人不由的感到興奮。
“不知道,不過我想查一查,當時以及之前侍衛巡邏的路線和時間。”
“和這個有關?”
“兇手如果想在沒人發現的情況下,堂而皇之的搬具屍體,他必須要很清楚當時侍衛巡邏路線和時間。”
“也就是說,這個人很可能在皇宮裡當差。”路斯比驚叫。
她邁步走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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