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田尼姑打入牢裡,另派人去捉拿客商王某。
此時嚴秀才趕了過來,夫妻二人抱作一團哭了一場,公堂內五六人無不感慨。只聽那嚴娘子哭淚雨滂沱,顫聲道:“奴家蒙羞,苟活於世。得幸見得天日,重與夫君相逢,此生已無掛念。即此別過,來世再服侍官人罷。”
她想要撞柱子自殺了……李佑根據大量戲曲、小說判斷,暗暗挪動腳步,不動聲色的靠向離嚴娘子最近的這根柱子。
“不要短見!這並非娘子自肯失身,乃他人所過,娘子何錯之有?且與我回家去安心侍奉公婆。”嚴秀才急切拉住自家娘子說。不知怎的沒有拉住,被嚴娘子掙脫開了。
正如判斷,嚴娘子一頭撞向旁邊木柱,李佑不動聲色橫移一步攔在了當中。嚴娘子只管低頭撞柱,哪裡看得眼前,結果撞進了李佑的懷裡。但這李佑橫移過來時也沒站穩,被嚴娘子用力撞擊後,下意識的抱住了她倒在了地上。
只見那李佑與嚴娘子在地上滾作一團,四目相對,比近在咫尺還近,一時都呆住了。
公堂上諸人啞然無聲,這是什麼戲碼…都沒見過這樣的。
按說出了這種醜事案子,受害小娘子必然要剖明心跡的,說是表演也罷、真心也罷,少不得上演一出以死明志的戲碼。例如撞柱,的確真有敢玩命自殺的,那都要被表彰為節婦,死後說不定上牌坊的。但真死掉的畢竟罕見,更多的是撞破個頭皮假裝昏迷被救,以後就不了了之,算是以死明志過了。
也怨不得誰,古人就是這個習氣,君不見,當皇帝都是要三辭三讓,大家一起扭捏個過癮才能名正言順的登基麼,和這撞柱的把戲本質一樣。
這種社會潛規則,眾人都是明白的,所以都沒去攔著,連那嚴秀才沒準也是故意鬆了手的。唯有這李佑,帶著些前世意識,一年輕衝動便鬧出這場烏龍,弄得公堂上下面面相覷,下面該怎麼辦?
最先反應過來的是嚴秀才,上前拉起了娘子,對知縣點點頭,帶著娘子快步離開了衙門,走的甚是匆忙。他也明白,留下來無論如何都是丟臉,三十六計走為上。
好一筆糊塗賬,陳知縣搖搖頭,退了堂。
意識到了什麼的李佑從地上爬起來,尷尬的訕笑幾聲,也趕緊走人了。後面堂上諸人議論紛紛,公推的結論是——李佑蓄意調戲,作救人樣子佔嚴娘子的便宜。一齊笑罵了一句:“真是個好色鬼!公堂之上也敢如此放肆,也不怕知縣大老爺的大板子。”估計那嚴秀才回過味來也會這樣想吧,不然眾人實在無法解釋李佑的行為。
當夜,湖州客商王某被捉拿歸案。次日知縣叫了四五個知情人審案,王客商頗想抵賴一番,即被上了大刑。
被叫來充當皂役的李佑親自操持,卻是業務不熟練,不小心夾斷了王某的手指頭掉了下來,沒有達到藕斷絲連骨肉相連的水準,被老皂役鄙視了一下。幾遍大刑下來,王客商受痛不過,也全招了。
陳知縣拿到口供,刷刷寫了判詞,但被師爺攔住說了幾句話。於是判定:此案涉及婦人名聲,不上解府部(蘇州府、南京刑部)公開行刑。湖州客商王某、虛江城東觀音庵尼姑田某等人犯合夥**人妻並意圖拐賣,罪大惡極,天理難容,判當堂杖斃,裹了席子扔到義冢掩埋。王某身邊銀錢二百兩,都賠給嚴秀才,城東觀音庵抄沒入官,以後處理。
古代刑罰可比二十一世紀狠多了,李佑心下感嘆,放在前世最多關十幾年就出來了。還有,這嚴秀才竟然得了二百兩銀子精神損失費!相當於他十幾年的工資了。
那邊田尼姑聽到判詞,慌得魂飛魄散,一把抱住了李佑的腿,“小官人救我!”
陳知縣、黃師爺、兩個衙役同事齊刷刷的用頗為玩味的目光望著李佑。李佑尷尬的要甩開田尼姑,卻被糾纏的死死掙脫不開,他心裡想道,你這尼姑幹了傷天害理的事情,我救你幹什麼,也沒這個能耐。心硬手狠…心硬手狠…
田尼姑看李佑不管她,絕望的大罵:“你這殺千刀的小賊驢!一點露水情份也沒有麼!我瞎了這雙狗眼,招引得你這狼心狗肺的東西!咒你下面那根狗鞭早早爛掉!”
有姦情……堂內眾人看李佑的目光愈發有趣,若不是害怕被知縣以咆哮公堂的名義打板子,都會有人仰首大笑了。好個李小官人,連續兩日公堂上都惹出了桃色糾紛,風頭一時無兩,真乃本衙風雲兒。
李佑耳中聽這淫尼罵的惡毒,大為惱火,又覺得丟了面子,下了死力一腳蹬開。扯什麼情份!小爺我也是給了你幾錢銀子的,彼此互不相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