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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鹽商雖然痛恨私鹽擾亂市場,甚至有時候主動出錢僱傭人打擊私鹽,不過各家鹽商在運鹽時偷偷夾帶零散私鹽也時常見。但並不像金百萬這樣有組織成規模的販運私鹽。
按說這樣的事情很吸引鹽業同行的仇恨,可李佑沒有發現別的鹽商有什麼不滿,彷彿都是預設態度。而且金百萬這樣有名有號的人物,鹽運司居然也不聞不問。
如何解釋?李佑便覺得,金百萬的私鹽生意能做到這個份上,並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意,裡面肯定有鹽運司的影子。至少他親家高運同是跑不了的,說不定金百萬就是鹽運司的代理人。若真如此,上面那些奇怪之處便都不奇怪了。
鹽運司與綱商合夥賣私鹽?聽起來很荒唐,但私鹽私鹽,就是帶了個私才容易變成私人財產哪。
俞娘子臨走前與李佑談過一些打探出的鹽場訊息。杜府中有個人是鹽場灶戶逃丁,據他說,當年他們一家五口每年官府分派煮鹽二十萬斤,實際上產量常常到了二十八九萬斤,鹽場家家戶戶如此。
這戶人家那二十萬斤產出是官鹽,剩餘的七八萬斤都到了哪裡?顯然都變成了私鹽。淮鹽一年上報的計劃產量是五億斤,若按照那個比例計算,不在計劃內的私鹽產量至少兩億斤。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這是多麼觸目驚心的數字…
到如今對於如何協助長公主(天子)控制鹽業,李佑的腦子裡也漸漸有了輪廓。若從根本上撼動目前如日中天的綱商體制,在兩淮絕對不現實。
用經濟手段沒這有麼多資本,天下比銀子誰能比得過兩淮鹽商?連在這時代還不曾將票號發揚光大的晉商都不行。
用政治手段一是吃相難看,二是鹽業是朝廷國庫收入重頭,無故引發衝擊和混亂,萬一不可收拾成了爛攤子誰都承受不起責任,到那時他李佑沒準就要被“以謝天下”了。
於是身負長公主重託的李大人再次將幽深的目光射向了金老丈人,入手之處就在於此。
私鹽是非法的,但千歲殿下若能收編了金百萬,自然能以皇家名義將它變成合法的。其實私鹽在金百萬組織裡有個內部稱呼,叫做餘鹽。顧名思義,就是官鹽之外的剩餘之鹽,合法化後,可以再改名皇鹽嘛。
官鹽產銷實行引鹽制,最大的特點是產地、產量、銷地、銷量皆是計劃好的,絕對不可違規逾越。若能收編金百萬後,那些餘鹽不見得也要實行引鹽制,可以採用更靈活的銷售制度。這便叫做市場調劑…
估計有看官奇怪了,食鹽是絕對的剛需,實行引鹽制一樣可以賣得動,餘鹽合法化最多也就是填補了原先私鹽的空子,怎麼就能控制鹽業?
道理很簡單,餘鹽合法化後就相當於資本槓桿。哪個綱商不服從長公主鹽業公會的行業管理,那麼可以將價格便宜的餘鹽集中運到他的地盤,進行慘無人道的傾銷,到時候他的昂貴綱鹽還賣的動麼?如此幾年,他就要全家破產了。
其實現在揚州城裡大小鹽商畏懼金百萬,也有這個因素在內,生怕金百萬哪天不高興了就運私鹽去搞傾銷。
說一千道一萬,金百萬是李佑全域性謀劃的關鍵人物,這對他也是大有好處的,見不得光哪有光明正大的當鹽業皇商好?
話說李佑接到了緊急詔書,帶著手下官軍撤退後,金員外便滿腹心事的從兩淮鹽運司衙署回到家中。他越想味道越不對,感覺自己又被女婿坑了似的。
鹽運司衙署裡,丁運使和高運同仍在繼續說著今天發生的事情。只見那丁運使輕描淡寫問了幾個問題,高運同便汗流滿面了。
“李佑有足夠強勁的後臺嗎?”
“有。”
“李佑對鹽運司友善嗎?”
“不佳。”
“李佑與鹽運司過去是否無冤無仇?”
“並無恩怨。”
“那麼李佑對鹽運司的不友好態度來源於哪裡?”
“只能源自他後臺的立場。”
“女婿和親家那個更親近?”
“女婿。”
“李佑以及他身後之人值得金百萬投靠嗎?”
“值得。”
“金百萬會不會動了投靠他們的心思?”
“難說。”
“現在金百萬還值得你信任嗎?”
“應該沒有問題…也難說。”
“牽涉出家產糾紛,以及莫名其妙的下毒事件,金百萬還會十足信任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