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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出身的,難怪說話如此不著調,原來是一個沒經過歷練的外地富家子弟。不過看在銀子份上就算了,今日來這趟不就是為的求財麼。
韓宗卻又道:“我家公子不知人間險惡,京師裡也別無所靠,沒人管得了他。小的跟著奔波苦不堪言,求差爺將我家公子抓去,叫他吃一墊長一智,曉得外面厲害,也好早早回家!”隨即又塞了一錠分量不輕的銀子。
財帛動人心,那老差役心花怒放,這可是不錯,一舉兩得。做這行二十年,第一次見送銀子求著被抓的,稀奇稀奇。只要是無依無靠孤身在京的富家子弟,那就好辦!
這貌似僕役的隨從也是個自以為是的蠢貨!進了衙門後,想出來可就不那麼容易了。不過那和他無關係了,他只管抓人,有錢拿更是要抓。
心裡計議已定,老差役對手下揮手道:“院中三人,全部帶走!”
李佑在院中咆哮:“我並無過錯,爾等憑何捕人!這天理何在,國法不容!我要上告!”
老差役看在眼中,越發確定這個年輕人是色厲內荏。真有靠山的,誰會開口天理閉口國法?又一個讀書讀傻卻不明世事的人,令人可嘆可憐,老差役搖搖頭。
戴先生望著李佑,愣在院中不動,被兵馬司差役用力推搡,一不留神險些摔了。未完待續。。
五百二十四章 年輕人說話要負責!
臨走前,老差役想起什麼,掏出幾張紙,對手下道:“將這院中的房門都封上!貨物也封了!”
其後戴恭和李佑、韓宗被押出門外,朝西邊兵馬司方向而去。門外有些看熱鬧的閒漢,其中一個卻是李大人的家奴,對著老爺使了個眼色,表示已經有人去報信了。
南城兵馬司裡,吏目張功業坐在公房中,不緊不慢的翻看公文,並等待今天的肥羊送到。按照昨日的名單,今日大概有五個左右“到案”。
京師的五城兵馬司內部官吏大體設定如下,每處設正六品指揮一員,正七品副指揮四員,無品級吏目一員,吏員十人。
這些官吏分工各有不同,兵馬司指揮總管本司,並負責與巡城御史、巡捕營以及其他衙門打交道;副指揮分巡各坊,直接彈壓地面;吏目有負責本衙事務的,有和副指揮一樣巡視各坊的,視情況而定。
南城兵馬司的張吏目任職已經七八年,在衙中地位特殊。他深得三任指揮信重,得以坐鎮衙署處理庶務,實際權力要超過副指揮。
原因很簡單,他這樣的老人,既熟悉南城地面,又能夠為兵馬司穩妥可靠安全的創造收入。當然,他的成功也得利於南城這片萬商雲集的得天獨厚之地。
其實要論起血統,張功業與勳貴之家昌安伯乃同宗,只不過他是沒什麼分量的旁枝而已。恩蔭之類的好處,想都別想,這個兵馬司吏目的職位,也是費了很大勁才得到的。
想當初,其他人都向往在內城居住做事,雜亂無章的外城被視為南郊,京師本地有點體面的人,都是不大願意去的。而他則不挑不揀,來到了這南城兵馬司。一干就是八年。
是他發明了與宣課分司聯動“辦案”的法子,大大提高了效率和精準度;是他制定了捉拿“嫌犯”的原則和方針,並耐心輸灌給每一個差役;是他主持“審問”,力圖在程式上做到無懈可擊。
至少在他自己看來,確實是無懈可擊,即便官司打到金鑾殿上,他也可以為辯白,他有這個自信。
天子腳下要安穩。刑名捕盜當然很重要。而那宣課分司職責只是收稅不負責刑名,發現了可疑份子總應該向兵馬司舉報,這沒錯;
兵馬司接到了舉報總該派差役去甄別,這也沒錯;若是確實可疑,總該將嫌犯帶回衙門審問,這還是沒錯;
嫌犯都是外地人。審問時如果需要趕赴外地核實身份,也很正常。那麼在此期間,嫌犯按規矩扣在牢獄中也沒什麼不對的。
最後,如果嫌犯因為各種緣故確實不能住在牢裡,又考慮到並沒有發現實際罪行,那麼法理不外乎人情,那麼讓嫌犯交一筆押金,便可以暫時離開牢獄,難道不應該麼?
上面那些。哪一條不合乎大明律法?正是透過這些一環扣一環的精密措施,南城兵馬司吏目張先生借用律法為自己構築起了相當牢固的保護網,這麼多年來可以說波瀾不驚、安然無恙。當然,他的上司們也都受益匪淺的。
張先生每每看到邸報上那些因為貪贓而受到處罰的官員事例,發自內心的鄙視之情就會油然而生,那些蠢官做事太沒有技術含量了,活該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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