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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認真的。我沒耐心再花幾年時間,找個這麼對胃口的姑娘。
——
之後我的人生就徹底改變了。
父母對我坦言並非親生,我在霖市呆得也無聊了也不能殺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學,順便尋親——看看是什麼樣的父母,把我給丟掉了。
而我這輩子最大的失誤,就是被林清巖這個變~態給算計了。
這真是一場可笑的陰差陽錯,莫名其妙我就成了連環殺手,還以為是之前的幾具屍體被水警湊巧打撈到了——我明明丟在很遠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後來才搞清楚,他媽的是把另一個兇手的事算在我頭上。
再後來,已經是鐵證如山。我打電話給關係最好的哥們兒,他是個律師,只委婉的勸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繼續逃。後來我慢慢想通了,原來是這麼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媽的香港真是風水寶地,我跟林清巖狹路相逢。估計連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類。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巖嗎?不,我當然不恨,換成我是他,也會這麼做。成王敗寇,有什麼好恨的。不過我很有耐心,他遲早還會作案,我遲早能翻盤。
不過他還真是病態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來他這些年真是被我媽折磨得不清,腦子也折磨壞了。
第三年初的時候,我遇到了譚良。
那是個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裡,烤著剛打來的兔子肉。突然有腳步聲靠近,然後就是個白淨的年輕人,穿著守林員的制服,安靜望著我:“你在這裡幹什麼?”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塊遞給他,“要嗎?”
他笑笑:“為什麼不要?”
日子久了,我們成了兄弟。他一個人在深山守林,沒什麼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講話不多,但是每當我問及他一個大學生為什麼來守林,或者問到他的領導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裡有特別陰鷙的光。
哦,又一個同類。
這個世界還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員宿舍。有時候也會互相串門過夜。有一天夜裡,我打了兩隻斑鳩,提著去他那裡。遠遠卻見屋門緊閉著。我走到窗邊一看,樂了:他正壓著個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幹。
我知道他一直是處~男,難得今天開葷了,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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