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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握成了拳頭,目光則落在那幼童臉上,不住打量。
單看樣貌,這孩子至少也得有個兩三歲了。
一雙眼哭得紅腫,但仍能看出原本的樣子來。
林氏冷眼看著,恍惚間竟是看見了她的女兒,當年尚且年幼的五姑娘宛音。
長女小時據聞生得像她爹連四爺,眉眼鼻子無一處不相像,就連那癟嘴的樣子都如出一轍。因著這些個事,連四爺待女兒倒也委實疼愛有加。可如今,林氏望著鶯歌的兒子,卻覺得這孩子像自己的女兒宛音。
這豈不就是——他生得像自己丈夫小時候的模樣?
林氏顯然被自己心中突然浮現出來的念頭嚇了一大跳,陡然間變得面若金紙。
“我要說的話,同太太說了也沒什麼用處,還是等見了四爺再說不遲。”鶯歌說。
林氏緊緊握著拳頭,養得水蔥似的指甲用力地嵌入掌心,印出一個個月牙狀發白的痕跡來。
她冷著臉,一字一句問道:“你跟了四爺多久了?
若這孩子真是連四爺的,那少說也是三四年前的事了。
鶯歌聽了這話,卻勾唇笑了起來:“太太這話問的不對,我可是自小就跟著四爺一塊長大的。”略微一頓,她面上笑意更濃,“您揹著四爺做的事,四爺全都知道,如果不是當年正巧碰上您有了身子,四爺也不會將我留在府外。”
她得意洋洋的笑著。
林氏面若死灰。
她本以為自己早就將鶯歌這礙眼的東西賣得遠遠得了,哪曾想過。這人一直被連四爺偷偷的養在外頭。
他騙了她,整整十一年!
什麼鶯歌,什麼孩子,林氏都瞧不見了。她只知道自己被丈夫矇騙了多年,做了許多年許多年的傻子,興許還被他跟這賤婦在背後譏笑了無數次——
這麼一想,她就恨不得要了鶯歌的命。
然而她的手方才抬起一點,就被牛嫂子按了下去。
“奴婢僭越了!”牛嫂子重重按著她的手。搖了搖頭。
殺人可是要償命的!
就是遇上逃奴,那也得先上報官府,才能處置,更何況鶯歌早不是連家的丫鬟。
鶯歌也正是深知這一點,知道林氏就是再厭惡自己,也決不能胡亂動手,才膽敢找上門來。
名分這東西,人人看重,她當然也是想要的。
可她出身卑微,縱是連四爺再喜歡她。也絕不可能讓她做正妻,加上林氏看她不順眼,她就是回了連家去,也斷沒有好日子。
不如索性仗著這些委屈,叫連四爺多多補償她,照樣子能過的錦衣玉食。
但是這日子是人過出來的,過多了這樣的日子,她終究還是不滿足了。
她同連四爺早些年也曾有過一個孩子,是個女兒,年紀小小就是個藥罐子。她並不喜歡那孩子,幸而那孩子也沒能活上多久,走了。她長鬆了一口氣,往後終於不用再伺候那煩人的孩子。但連四爺並不知這些。只想當然以為她是傷心欲絕,難過得厲害,還特地多陪了她兩日。
可惜後來,她接連幾年都未能再懷上孩子。
連四爺去她的日子也就漸漸少了,她惶恐了許久,使出百般法子總算還是將他給留住了。最後也終於得了一個兒子。
慢慢的,這孩子也長大了,能說話能走路,健健康康的,也還算討連四爺喜歡。
她暗暗琢磨了幾天,按捺不住同連四爺提了句,讓兒子認祖歸宗。
到底是他的骨肉,身上流著連家血脈呀。
而且,連家富得流油,她的兒子難道不該分塊肉吃?
誰知連四爺聽了卻發了一頓火,轉身就要拂袖而去。她見勢不好,急忙服軟,只說自己糊塗了,胡言亂語,又擠出眼淚來說憂心兒子云雲,連四爺的火氣這才消了下去,到底留下用了一頓飯,又逗了會孩子才走。
她本以為,過些日子,慢慢的多吹吹耳旁風,沒準連四爺哪一天就能聽進去。
哪裡想到,這之後,隔了好些日子都不見連四爺的人影。
她等啊等,等得心焦起來。
突然有一天,宅子裡來了個身形高大的婦人,說奉連四爺的命,來知會她一聲,往後這宅子連四爺是再不會來了,讓她安生過自己的日子去,說著又帶人將宅子裡最值錢的幾件古玩字畫都給搬走了,說也是連四爺的命令。
她又驚又怕,可身邊只有兩個丫鬟並個婆子,哪裡能頂事,只能眼睜睜看著人將東西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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